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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留学生新政策2024_中俄留学生新政策2024年

2024-04-21 02:10分类: 2024年留学 阅读:

中俄留学生新政策2024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它涉及到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我将尽力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文章目录列表:

1.留学生回国落户北京新政策
2.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3.留学生回国考公务员最新政策
4.2022最新各省市入境隔离政策汇总–华人、留学生回国必看

中俄留学生新政策2024_中俄留学生新政策2024年

留学生回国落户北京新政策

留学生回国落户北京新政策如下:

1、学历要求海外硕士及以上;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此待遇;

2、在境外的学习时间需要待满365天;

3、毕业回国2年内提交落户材料;

4、年龄45周岁以下;

5、其次对公司要求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局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

6、公司有集体户口。

留学生北京落户所需材料有: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7、单位接收函》原件、聘用(劳动)合同;

8、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

9、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0、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11、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向有关单位印发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留学生回国考公务员最新政策

留学生回国考公务员最新政策如下:

一、国籍要求

留学生在回国报考公务员时,需要确保自己是中国公民。如果在国外留学期间取得了外国国籍,那么将无法以中国公民身份报考公务员。

二、学历要求

留学生回国报考公务员时,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一般来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留学生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生可以报考省级及以上公务员。

三、年龄要求

留学生回国报考公务员时,需要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的基本年龄要求。一般来说,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年龄在24-35周岁之间,博士研究生及以下年龄在27-35周岁之间。

四、其他要求

留学生回国报考公务员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此外,部分岗位还会对语言能力、专业背景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公务员职业对留学生的吸引力概括如下

一、稳定的职业前景

对于留学生来说,选择公务员职业可以给他们带来稳定的职业前景。在公务员岗位上,留学生们可以获得稳定的收入和福利待遇,而且职业发展路径也比较明确。这种稳定性对于那些想要在异国他乡获得一定职业保障的人来说是非常吸引人的。

二、实现社会价值

公务员职业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它所承担的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留学生通过成为公务员,可以参与到社会事务中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这种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很多留学生选择公务员职业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文化融入与归属感

留学生来到中国,可能会面临文化差异和生活环境的不同所带来的挑战。而成为公务员,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更加稳定的文化环境和归属感。在公务员岗位上,留学生们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中国文化和社会事务,从而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

2022最新各省市入境隔离政策汇总–华人、留学生回国必看

2022年2月最新境外回国人员隔离政策

小编将国内各省市针对海外入境人员相关的隔离政策汇总于下表,以便大家查看:

城市

隔离时长

回国入境隔离政策

北京

14+7+7

北京口岸入境

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提倡不出门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京

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天津

14+7

天津口岸入境

14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津

在其他口岸隔离满 14 天解除隔离后来津人员,实施7日居家隔离;入境超过 21 日且未满 28 日的来津人员,须提供抵津前 3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过“快捷通道”入境的人员:严格实施2日集中隔离,21日内全闭环点对点复工,第7日、第13日和第21日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管控等措施。

四川

14+7

四川入境

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需要在集中隔离1、4、7、10、14天和居家隔离2、7天完成核酸检测。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解除隔离后返川

到达四川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由属地闭环接送至居家隔离场所,实行居家隔离直至满21天;没有居家隔离场所的,由当地指定隔离酒店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实行2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重庆

14+7+7

重庆入境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隔离+ 7 天自我健康管理

外省市入境并已解除隔离

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证明,进行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管理

江苏

14+14

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南京的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上海受控转运回宁人员

在一律实施“3+11”集中隔离的基础上,继续实施14天居家隔离

自外省市入境14天隔离期满

需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至入境28天期满

湖北

14+14

湖北口岸入境

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再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非湖北口岸入境

在外省份已经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日,来(返)鄂后继续实施14天(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起算)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国际航班高风险岗位实施“14+14+14”的隔离政策

吉林

14+14/14+7+7

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

“14+14”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

其他境外国家(非高风险地区)的返回人员

“14+7+7”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吉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湖南

14+14/14+7+7

高风险国家入境者

先在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湖南后继续集中隔离14天

非高风险地区国家入境者

“14+7+7”天隔离,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到湖南再集中隔离7天后再转入居家单独隔离7天

黑龙江(哈尔滨除外)

14+14

黑龙江口岸入境人员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期间完成3 次核酸检测+1 次血清抗体(IgM 和IgG)检测

第一入境点14天集中隔离期满来返人员

继续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哈尔滨

21+14

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其中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3、5、7、10、14、17、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2、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陕西

14+14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河南

14 +7

14 天集中隔离后,再加7 天居家医学观察,以及1 次核酸+1 次血清抗体检测

河北

14+14

14天集中/居家隔离+14天居家健康检测

上海

14+7

14天隔离观察后,继续开展7天社区健康监测。在隔离观察和社区健康监测期间实行6次核酸检测,对经研判为重点关注对象的,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

广州

14+7+7

集中隔离14 天+居家隔离7 天+自我健康监测7 天,解除隔离后在入境第23 天、28 天凭解除隔离证明在医院免费核酸检测

深圳

14+7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不限制外出的社区隔离。针对来自境外等发现新型变异病毒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在14天酒店隔离期间分别于第1、4、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社区管理期间,在第21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累计共5次

广东(广州除外)

14+7

广州深圳除外,采取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隔离,入境后第1、7、14、21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南京

14+14

14天集中隔离,再加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安徽

14+7+7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隔离+ 7 天健康监测,另外,如第一入境点上海回皖,在上海集中隔离3天+安徽广德集中隔离11天

异地入境人员隔离期间经2 次核酸检测(至少间隔1 天)、1 次血清抗体检测均为阴性,则可以在集中隔离7 天后转为在入境隔离地居家观察;当地无条件继续隔离观察的,由政府组织转运至住地,居家隔离7天

浙江

14+7+7

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以及居家健康观察第2、7天,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配套建立“4+1”核酸检测机制

福建

14+7

14天集中隔离后,对目的地为福建省的人员采用“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广西

14+7

14天集中隔离+ 7天居家健康加测。14天隔离期间需完成4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隔离期间需完成2次核酸检测

贵州

14+14

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

青海

14+7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隔离

山东

14+7

14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健康观察。集中隔离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隔离结束抵达目的地后,立即在集中服务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阴性的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健康监测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沈阳

28+28

28天宾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再进行28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时间为集中隔离的第1、4、7、14、21、28天,其中第14天和第28天采取双采双检,第7天和第14天两次抗体检测不变

云南

14+7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隔离/隔离医学观察,即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新疆

14

14天集中隔离,若新疆不是第一入境点,入境满28天无需集中隔离,需7天居家健康检测

海南

14

入境人员需在其他省份待满14天才可入海南。

满14天且不满21天的进入海南的人员需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接触隔离证明。另外,入境人员也需进行7天的自我健康检测。

辽宁(沈阳除外)

14+7+7

自辽宁入境(除沈阳外)

实施14天集中隔离后,再进行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和7天社区健康检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一次抗体检测,期满后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返辽

在目的地市实施“+7+7”防控措施7 天居家隔离要符合单人单居的条件,且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也不得与其他人员接触

山西

14+14

太原入境

14 天集中隔离(4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其他省份口岸入境

集中隔离 14 天期满:14 天居家隔离(2 次核酸检测+2 次抗体检测

江西

21+7 / 14+7+7

江西入境

21 天集中隔离+ 7 天居家医学观察

外省入境并已解除隔离

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医学观察

甘肃

14+14

甘肃入境

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不少于4 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少于2 次核酸检测

非甘肃入境

在入境地解除隔离7天内入肃的,需居家健康监测,入肃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可自由出行;入境地解除隔离超过7天入肃,进行信息登记上报,不再检测和管控

澳门

14+14/21+7

在指定地点接受 14 天医学观察的人员,须再接受最少14天自我健康管理;或在指定地点接受 21 天医学观察的人员,须再接受最少7天自我健康管理

香港

21

所有于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 21 天曾在中国 (包括中国内地/澳门/台湾/香港) 以外地区逗留的香港居民 (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 ,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 21 天

从境外回国,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入境,所以接下来小编将再次对这几个城市针对海外入境的隔离政策做更为详细的解释。

北京最新入境隔离政策 (2022年1月更新)

1. 北京口岸入境人员目前实施14+7+7隔离政策:即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提倡不出门。

2.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来京目前实施21+7隔离政策:即国内其他口岸入境需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另外,从北京时间2021年11月17日起, 进(返)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

3. 香港直航入境北京须持有香港特区政府认可的医疗机构发出的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严格控制第三国人员在该地中转入境北京。

上海最新入境隔离政策(2022年1月更新)

2022年1月24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信息,本市进一步完善入境人员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的7天健康监测管理服务此管理措施自2022年1月25日零时起施行,至3月31日24时止。

1. 入境目的地为本市的人员,在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如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且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一人一户”或“一家一户”)的,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同住人“非必要不外出”。因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安排专用车辆闭环转送。

2. 入境目的地为本市、但无固定居住地或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或入境目的地为外省市但需在沪停留的人员,在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入住指定健康监测酒店落实7天健康监测,“一人一间(套)”或“一家一间(套)”。其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房间,由酒店提供餐食、外卖、包裹等转送服务。因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安排专用车辆闭环转送。

3. 入境人员解除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时,由专用车辆闭环转送至居家健康监测地或指定健康监测酒店。严格落实每日早晚2次体温监测和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在健康监测的第2天、第7天,由专用车辆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或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相关人员如健康监测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由所在社区或指定酒店解除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入境人员及同住人如未履行相应义务或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严肃追责。

上海入境但目的地为苏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员目前实施3+11隔离政策:即在沪集中隔离3 天后,闭环转运至当地,继续集中隔离11 天。

广州最新入境隔离政策 (2022年2月更新)

1. 根据广州发布的28号通告:对所有从国外入境人员(目的地为广州市的)实施“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解除隔离后在入境第23天、28天凭解除隔离证明在医院免费核酸检测。

2. 香港回广州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如虚假申报居家健康监测地址、未在集中隔离前7天内申报目的地相关信息的人员,解除隔离后将在原隔离酒店完成7天健康监测。

3. 澳门回广州:经珠澳口岸入境广东免隔离,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另外,自2022年1月29日零时起,从珠澳口岸到澳门人员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通关。

南京最新入境隔离政策(2022年1月更新)

南京市按照江苏省的防控隔离措施对入境人员实施隔离管理措施,具体要求:

1. 对入境人员实施“14+14”隔离防控措施,即:就是14天集中隔离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严格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的第3天(48小时后)、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两次都是阴性的,可以纳入常规管理。其中,第一个14天解除集中隔离前的核酸检测应使用不同品牌试剂进行检测。

2. 在外省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14天内回到江苏省的入境人员,应在其回到江苏的当天起开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在3天内开展核酸检测,在解除集中隔离后的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

3. 经“快捷通道”入境人员参照上面的要求,将闭环管理时间延长至入境后第28天,同时做好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期间不可以离开居家场所或是闭环管理场所。

成都最新入境隔离政策(2022年1月更新)

1. 对入境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所有从我省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第14天采取双采双检。解除集中隔离后,目的地为省内的,由各市(州)接回当地继续实施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间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第7天采取双采双检。目的地为省外的,应闭环送至机场、车站,并提前告知目的地入境人员信息和乘坐交通工具信息。

2. 从省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川人员到达我省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满21天,期间进行2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最新海外入境国内各省市隔离政策汇总。由于疫情的不断变化,各地的隔离措施和时间也并不相同,并且变化较大。大家在出发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落地城市的隔离措施,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好了,今天关于“中俄留学生新政策2024”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中俄留学生新政策2024”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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