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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2024_厦门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2024年

2024-04-22 11:24分类: 2024年留学 阅读: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与厦门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2024相关的信息和建议。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更深入的解释,请告诉我。

文章目录列表:

1.北大复试名单什么时候出
2.厦门大学 艺术系美术类 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3.职业学院来华留学招生简章
4.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5.怎样能考上厦门大学

厦门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2024_厦门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2024年

北大复试名单什么时候出

以外汉语教育学院为例,2024年3月19。根据查询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官网信息显示,根据《北京大学2024年外国留学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规定,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留学生)初审工作已结束,于2024年3月19将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布。北京大学创办于1898年,初名京师大学堂,创办之初为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更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返回北平。1952年成为以文理基础学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并自北京沙滩等地迁至现址。2000年与原北京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北京大学。

厦门大学 艺术系美术类 研究生的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 陈嘉庚 先生于 1921 年创办,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 211 工程”和“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位于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东海。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现有全职教师 103 名,其中教授 16 名,副教授 27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 1983 年, 1984 年起招收本科生。 1987 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3 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 2005 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 MFA )学位授予点。学院各专业同时面向港、澳、台和全球华侨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目前在校本科生 1175 名,在校硕士生 271 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以综合性大学为依托,以艺术创作为中心,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一、招生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美术系 2008 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一)音乐系(共招收 160 人)

※ 音乐学专业(招收 60 人):

1 .艺术管理方向招收 30 人;

2 .音乐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省生源)。

※ 音乐表演专业(招收 100 人):

1 .舞蹈方向招收 20 人;

2 .作曲方向招收 5 人;

3 .声乐方向招收 18 人;

4 .民乐方向招收 15 人,包括琵琶、二胡、扬琴、古筝、竹笛 ( 包括埙 ) 、柳琴、中阮;

5 .键盘方向招收 15 人,包括钢琴、手风琴、双排键;

6 .管弦乐方向招收 27 人,包括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司)、木管(长笛、双簧管、黑管、巴松)、铜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二)美术系(共招收 180 人):

※ 美术学专业(招收 30 人):

1 .美术教育方向招收 30 人(只招收福建省生源)。

※ 绘画专业(招收 30 人):

1 .绘画方向招收 30 人,包括中国画、油画。

※ 艺术设计专业(招收 120 人):

1 .环境艺术方向招收 45 人;

2 .视觉传达方向招收 40 人;

3 .综合材料与多媒体方向招收 20 人;

4 .雕塑方向招收 15 人。

※ 备注:绘画专业与艺术设计专业不可兼报。

二、招生对象

1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2 .音乐、美术所有专业实行文科、理科兼招。

三、报 名

1 .符合上述条件,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到我校设立的考点进行现场报名,本人亲自填写我校专业考试报名表并领取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按我校所设考点规定的报名日期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持: ① 本人身份证; ② 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专业统考合格证; ③ 个人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近照 3 张;

3 .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有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或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上的报名号)、报考专业(方向)、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含区号)等。

4 .获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若在报名时暂时无法提供考生号,须于 2008 年 3 月 15 日 之前以传真的形式,将姓名、省份、报考专业(方向)和考生号提供给所报考的音乐系或美术系。

5 .凡因上述信息填写错误或逾期提供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专业考试报考费

1 .美术类 150 元 / 人(其中初试 120 元,复试 30 元),

2 .音乐类 150 元 / 人(其中初试 120 元,复试 30 元)。

五、专业考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对在我校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专业考试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考生自理。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美术类考生自备颜料、画具。

考试科目:

美术

上午:素描( 2 小时 30 分头像写生)

下午:色彩( 2 小时 30 分静物默写)

注:①专业考试成绩:色彩占 50% ,素描占 50% 。

②厦大以外考点的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各考点实际通知为准。

职业学院来华留学招生简章

职业学院来华留学招生简章如下:

XX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丰富办学经验和优秀教育资源的职业学院,致力于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为了进一步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留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现面向海外留学生招收相关专业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海外留学生,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学生及外籍学生。

招生条件: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汉语水平和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年龄在18-25岁之间。

二、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专业设置:XX职业学院设有多个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商务英语等。

招生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每年招收留学生人数限定在XX人左右。

三、入学考试及录取流程

入学考试:留学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可提前了解学院招生信息。

录取流程:学院根据留学生入学考试成绩、学历背景及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学生本人。

四、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设置,学费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学院招生办。

奖学金:学院为表现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具体评选标准和申请流程可咨询学院招生办。

五、住宿及生活条件

学院提供留学生宿舍和食堂,生活设施齐全。宿舍内配备空调、独立卫生间等设施,同时提供24小时热水和免费Wi-Fi网络。食堂提供各类美食,满足不同口味需求。

六、****及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www.xxx.com

招生邮箱:XXX@XXX.com

电话:XXX-XXXX-XXXX

微信咨询:XXX

QQ咨询:XXX-XXXX-XXXX

XX职业学院热忱欢迎广大海外留学生前来求学深造,共同创造美好未来!

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等专业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高出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理科考生高出60分及以上、文科考生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改革省份高出40分及以上(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总分750分折算并四舍五入计算)。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专业及计划

聚焦国家关键领域以及人才紧缺领域,突出基础学科支撑引领,结合学校国家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以及学校优势学科,在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历史学、哲学等6个专业进行招生。具体招生专业情况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

我校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总规模12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jcxkzs/sch/10384),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填报专业有先后顺序),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6个专业志愿,不设置专业调剂。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理工类专业(数学类、物理学、化学类、生物科学)只招科类为理科的考生。文史类专业(历史学、哲学)可招收科类为文科或理科的考生。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有关专业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入围学校考核办法

1.7月26日前,确定入围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

2.对于达到我校第一类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以我校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以及考核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考生高考成绩相同时,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理科按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排序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高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达到我校第二类报考条件的考生,入围考核专业为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

(四)学校考核

7月28日至29日举行学校考核(含学科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

1.学科专业考核:学科专业考核含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面试将依据考生的现场考核表现并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综合评定成绩。

2.体育测试: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对于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者,体测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但未按我校要求参加体育测试者,其参加笔试和面试成绩视为无效。

3.考核成绩折算办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占学校综合考核成绩权重均为50%。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学校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综合考核总分×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专业入围我校考核且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理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文科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优先比较考生学校考核成绩,对于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高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培养方案

学校配备一流的师资、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追求卓越、志存高远、学术基础扎实、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德才兼顾的学生选拔机制

坚持“德才兼顾、严进严出”的原则,建立“两条路径、多次选拔、动态进出”的选拔机制,从高考生、在校优秀学生中选拔人才。加强过程管理,完善阶段性评价机制,根据不同学科、年级特点制定评价标准,多维度综合考查,实现学生动态进出,适时分流不适应强基计划学习的学生。

(二)协同育人的全程导师制度

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专家学者主持计划实施,担任导师,为学生授课、指导科创项目、开设讲座等。建立导师、班主任、辅导员等协同育人机制,打造师生学习、文化、生活共同体,促进文理渗透、知识融合、思想碰撞。

(三)因材施教的育人模式

支持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支持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的学生提前一年毕业。建立本硕博衔接的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提升课程挑战度,实施小班化教学,促进专通结合、交叉融合。建立循序渐进的科研训练体系,推进优质科研教学资源向本科生开放,鼓励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鼓励学生参加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会议等境外学术交流活动。

(四)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

实施灵活的课程替代、免修、免听、缓修、学分认定等制度,在境外交流、奖学金、推免等方面予以适当优先考虑。鼓励学生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本科期间修完规定学分要求的课程、学业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等,可获得荣誉学员证书。

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今年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进行通知。

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考试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参加考核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三)我校将对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专家评委和考生面试顺序由“双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

(四)我校对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

邮政编码:361005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

电子邮箱:zs@xmu.edu.cn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网址:

电子邮箱:kszx@xmu.edu.cn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对我校强基计划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委(监察处)申诉,联系电话:0592-2180299。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厦门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怎样能考上厦门大学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慨况  第一条 厦门大学位于我国经济特区、“国际花园城市”——福建省厦门市,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 工程”和“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现有校本部和漳州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和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教学、考试中心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层次和计划  第五条 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共有62个本科专业类,涵盖85 个专业(含方向)分别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六条2010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为475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四章 招生模式  第七条 采用大部分院、系按专业类招生,少数院、系按专业招生的模式。各专业类的专业(方向)设置及分流情况请参阅《厦门大学2010 年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  第五章 培养与管理模式  第八条 实行“宽口径、厚基础、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进行培养。即一、二年级学生一般按照专业类学习通修课程,二、三年级通过选修方向性课程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方向。方向性课程的选定根据学生个人的特点,在学校的指导下进行。  第九条我校选择经济学、会计学、数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和海洋科学类6个优势学科专业,开设国际化试点班,进行国际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国际化试点班专业教学计划的主要核心课程(16门左右)采用英语教学。试点班为学生配备导师,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和教师的科研。  第十条 除音乐系新生直接入住校本部外,其余的新生全部入住依山傍海,环境优美,拥有全国一流的教学和生活配套设施,管理和服务规范的漳州校区。经第一、二学年的学习和生活后,回到校本部继续修读学业。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我校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招生要求  第十二条 除外语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国防生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口试。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有关专业考试要求按照《厦门大学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艺术类学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除国防生外,各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应达到及格以上水平。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根据生源省份的出档规定和报考我校的生源等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调档前根据生源情况,我校与各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商定具体调档比例),非平行填报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控制在生源省份我校相应的招生计划数110%-120% 以内。  第十七条 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第十八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在各省出档的考生中,根据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方式进行专业(类)投档和录取,同时参考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总分值为5 分。即第一和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2 分,第二和第三专业志愿及第三和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专业志愿的分数级差均为1 分,第四(含第四及其之后的所有排序志愿)与调剂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1 分。  第二十条 获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的录取规则分别按我校相应各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面向全国和单独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费收费标准  1 、人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文学院、法学院、公共事务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航空航天类除外)、化学化工学院、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属各专业,每人每学年5460 元;  2 、医学院各专业、航空航天类每人每学年6760 元;  3 、软件学院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5460 元,三、四年级按学分收费,每生每学分400 元,每学年约为40 学分;  4 、艺术学院各专业每人每学年9360 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200 元(人/ 学年)。  第九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二十五条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主体。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中国银行承办,全校每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6000元。  第二十六条国家奖学金  为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304人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二十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660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我校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2009年全校共有2000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凡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的新生,给予免交四年学费,并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第1—10名)、1.5万元(第11—20名)和1万元(第21—30名)的奖励。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文或理科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超过所在省份本一批分数线80分以上,且名列我校在其省份文或理科计划前5%的新生,给予2000元奖励。高考总成绩(卷面原始分)名列所在省份前30名的文、理科考生不重复参评此项奖励。  2、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评定标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奖,覆盖面达学生人数的30%.设立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本科生。  3、校级奖学金  目前,我校共设立了以“嘉庚奖学金”、“本栋奖学金”和“亚南奖学金”为主的共32项校级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约800人,奖励总金额达200多万元。除此之外,我校各院(系)还设立了数量众多的院(系)级奖学金。  第三十条勤工助学  学校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全校每年设立1000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劳酬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月不超过50小时)。  第三十一条 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各种形式的困难补助。2009年,我校共拨出专款2000多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能获得有效资助。  许多社会团体、人士专门为我校学生设立助学金,每年资助人数约1000人,总额约300万元。  第三十二条减免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学生的学费。  第十章 就业情况  第三十三条我校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分别为:2009届93.2%,2008届95.4%,2007届95.9%.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9届毕业生就业主要单位性质流向依次为:各类企业、升学、金融单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其他教学单位等。就业主要地区流向依次为:厦门、福建(不含厦门)、深圳、广东(不含深圳)、江苏、上海、北京等省份(城市)。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我校招收的少数民族预科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毕业生等学生为国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上述学生。  1 、报考我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在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中我校的出档线下40分以内择优录取。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有关的学费、教材、伙食、住宿等补助,毕业后充实到西藏的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进藏服务期5年。录取的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前须与西藏人事厅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2 、少数民族预科班生源限定为我校当年有安排招生计划省份参加全国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成绩要求为不低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本一批出档线下80分。被录取的预科学生先在位于河南郑州市的黄河科技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阶段学习,预科学习合格并结业者,我校将根据学生德、智、体情况及我校拟定的招生专业计划确定本科具体学习专业,转入我校进行本科阶段学习;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第三十五条 我校国防生的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国防奖学金的标准与发放、学生毕业后的工作分配去向及待遇等信息,请查阅《南京军区国防生招生简章》或登录 ,电话:0592—2188888.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专题:2010年全国高校招生计划及简章

好了,今天关于“厦门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2024”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厦门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2024”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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