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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初中留学申请时间_内蒙古初中留学申请时间多久

2024-04-22 09:05分类: 初中生留学 阅读:

内蒙古初中留学申请时间_内蒙古初中留学申请时间多久

很高兴能够参与这个内蒙古初中留学申请时间问题集合的解答工作。我将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为每个问题提供准确而有用的回答,并尽量满足大家的需求。

文章目录列表:

1.内蒙古扬帆计划好申请吗
2.内蒙古包头五区初中招生方案及划片范围
3.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4.去日本留学有什么要求?怎么能很快的办下来留学签证?
5.昆山杜克大学留学本科申请要求是什么
6.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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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扬帆计划好申请吗

内蒙古扬帆计划不好申请。内蒙古扬帆计划是一个为有意向出国留学的人员提供资助和服务的项目,申请流程相对较为严格,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和留学意向,同时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经过学校的推荐和面试环节的考察。因此,申请该计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内蒙古包头五区初中招生方案及划片范围

编者按

作为家长,都希望孩子能上一个好初中。然而在优质教育资源紧缺的时代,想上个好学校确实不是一件易事。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包头市教育局首次将民办初中招生计划纳入了统一招生计划。民办初中按照属地管理、“报名登记,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

为了方便即将面临小升初的家长,我特地整理了2014年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市内五区初中学校的招生方案和划片范围,希望对各位家长有所帮助。

昆区

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1.昆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昆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报名办法

1.具有昆区户籍的区属小学在校、在籍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填写“昆区2014年小学升初中报名通知单”和 “包头市2014年初中招生登记表”,并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等相关手续及招生花名册按要求统一报名。

2.具有昆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原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中教科报名。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时,需提供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户口所在地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借读申请、父母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资料。(报名时间、地点在区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三)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内蒙古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2014年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昆区实际,决定采用“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1.划片招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昆区小学毕业生的学籍、户籍、房证一致的,实行划片招生。

2.完成划片招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依据学生志愿,通过“电脑派位”补充。

(1)具有昆区学籍、户籍、房证的小学毕业生,可在相对应的大学区内选择教育局指定的一所优质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则仍在原服务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

(2)四大学区的划分方案:

包二十九中、包头市蒙古族学校、包四十三中、新城中学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一学区;

包三十五中、包七中、包二十五中、包钢十五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二学区;

包钢三中、包钢四中、包钢实验中学、包铁五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三学区;

包钢九中、和平中学、包钢八中、包钢十二中、包五十一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四学区。

(3)四大学区内由教育局指定一所优质中学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为非昆区户籍的学生提供学位。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依据符合相关条件学生的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

划片范围:

包五十一中:白云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访包括:少先25#、少先26#、少先27#、少先28#、友谊20#、友谊21#、友谊23#、友谊24#、钢27#、钢30#。以及少先24#、友谊19#二区、友谊19#三区。

包七中: 白云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访包括:团14#、团16#、青14#、青甲14#、青15#、青16# 、钢25#、钢26#、钢28#、钢29#,以及团10#、团12#、团甲12#。

包二十五中:团17#、团18#、团19#、团20#、团21#、团22#、青17#、青19#、青21#,以及召庙地区。

包二十九中:民族西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乌兰小区、青6#、青7#、青8#、青9#、钢11#、钢18#、钢19#。

包三十五中:林荫路以东、白彦道以南、民族西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青10#、青11#、青12#、青甲12#、青13#、青甲13#、钢22#、钢24#、钢甲24#。

包四十三中:青松小区、团结小区、团8#、团9#、团11#,以及北沙梁东。

包铁五中: 阿尔丁3#、阿尔丁5#、阿尔丁7#、阿尔丁8#、阿尔丁9#、阿尔丁10#、阿尔丁11#、阿尔丁12#,以及林南5#、林南7#。

和平中学:富林路以南、沼潭西路以西、校园南路以北的街坊包括:林南1#(紫金华府)、林南3#、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保利拉菲、恒大名都、保城上元名府、和平新苑、京澳港帝景、天疆骊城、中冶世家,以及和平村、孟家河湾、胜利村。

包头市蒙古族学校:阿尔丁大街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民族

东路以西、新光东路以北的街坊包括:钢12#,钢14#,少先16#,少先17#、少先18#、友谊12#,友谊东区。

包钢三中: 阿尔丁1#南小区、阿尔丁1#北小区、友谊南小区、友谊北小区(二治小区)。

实验中学: 友谊17#、友谊18#。

包钢四中: 钢17#、钢20#、钢23#、少先19#、少先20#、少先21#、少先22#、少先23#、友谊13#、友谊15#、友谊16#。

包钢八中: 钢37#、钢38#、少先31#、友谊29#、友谊30#、友谊31#。以及青18#、青20#、青22#、钢31#、钢32#、钢33#、钢34#。

包钢九中: 友谊19#一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东友谊22#、西友谊22#、友谊22#(化工小区)、黄河小区。

包钢十二中:钢35#、钢36#、少先29#、少先30#、友谊25#、友谊26#、友谊27#、友谊28#。

包钢十五中: 团13#、团15#、团甲16#,以及北沙梁西。

新城中学: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前口子新村。

脑包中学:新光村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新光八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一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青山区

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街坊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

初中:青山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另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均可在青山区所属中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1.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试点学校电脑派位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的办法招生。

2. 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区(片)内“房户统一”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的学生,初中还需考虑学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一致。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三星小学仍按原政策招生;包三十六中、包四十八中、包五十二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所辖小学毕业生可分别对口直升初中。

4. 电脑派位学校:哈达道小学和北重一中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两所学校完成按片划分招生的基础上,将空余学位(名额),依据学生意愿,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来补充,派位落空者,可回户籍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派位落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情况入学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凡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本区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参加哈达道小学电脑派位;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

划片范围:

包四十八中: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富强路9#、10#、12#、13#、14#、15#、19#,幸福路8#、9#、10#,钢铁大街11#。

包四十五中:赵家营村(富强南小区)、振华小区、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3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包三十六中:民主路4#、5#、6#、7#、8#,光辉小区,建设路以北、青东路以东所属区域(保利花园、健康阳光城、军辉小区、佳福小区、都兰小区、六合成、昌福新村等)。

包五中:丰产道2#、3#、4#,富强路3#、5#、7#,迎宾道1#、2#,迎宾小区,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一机四中:民主路1#、2#、3#,青山路7#,朝阳小区。

一机二中:青山路5#、6#,呼得木林大街4#,自由路1#、2#、3#、4#。

北重一中:青山路1#、2#,丰产道1#,富强路1#、2#,邻圃道以西、文化路西延青山宾馆、锦林花园等区域。

北重二中:呼得木林大街7#、8#、9#、10#、11#、12#、13#、14#,自由路5#、6#、7#、8#、9#、10#、11#、12#、13#。

北重四中:富强路4#、6#、8#,赛音道1#、2#、3#、4#、5#、6#、7#、8#,青山路3#、4#,幸福路1#、2#、3#、4#、5#、6#、7#,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6#,北重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公忽洞。

二〇二中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

包五十二中: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四道沙河村、当铺村、永和窑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笸箩铺村、西边墙、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九原区

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初中招收符合义务教育规定年龄的小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计划及范围:初中招生按照“划片录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

划片范围:

包46中(招14个班):招收西北门小学、二道沙河小学、三道沙河小学、沙河三小、沙河六小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哈业胡同地区的学生。

包49中(招20个班):招收沙河一小、沙河二小、沙河四小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即建设路南、210国道东、哈屯高勒公路北的常住人口子女。

沙河第五学校(招6个班):招收哈屯高勒公路以南居住的学生。

麻池中学(招6个班):招收麻池地区和奶业地区的学生。

哈林中学(招4个班):招收哈林地区的学生。

东河区

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东河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所有在籍、在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以居住地相对就近或有住宿条件为原则,都可以参与电脑派位或多校划片对口包二中、包八中、包二十四中、回民中学等优质初中的招生。民办初中按照“报名登记,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自主招生。

2014年,新增加的电脑派位小学有:

铝厂小学、十六中附小、壕赖沟小学、臭水井小学、古城湾小学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二中;

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丰备仓小学、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二十四中;

铁西一小、西五小、井坪小学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八中。

三十七中附小、铁七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回中;

沙尔沁学区所属各小学、沙尔沁中学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杨矿小学有去回中意向的学生先在本校报名,最后由沙尔沁学区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名额。

2.在籍、在校六年级回族学生“小升初”招生办法

东河区所属小学在籍、在校,具有东河区户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新户口簿)的小学六年级回族学生分配到回民中学(工二小和回小回族学生全部分配回民中学)。

3.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原小学毕业证明等证件,或者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户口所在地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借读申请、父母暂住证、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的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资料,到区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指定中学就读,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4.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中被拆迁居民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北梁棚改中拆迁重新安置居住地的六年级学生,如不愿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监护人持“2014年小学毕业学生准考证”和“全国学籍号学籍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北梁拆迁居民子女小升初申请书”,按其安置居住地所在的小学升入对应的初中。且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5.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办法

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须根据包头市相关教育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原则上只招收所在东河区范围内的学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跨区招生。民办学校制定招生办法、招生简章,须向东河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持户口本、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到民办初中进行报名登记。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东河区教育局将严格督查整改。

划片范围:

1、包二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小、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康小、巴东、铝小、16中附小、臭水井小学、壕赖沟小学、古城湾小学的部分学生。

2、包八中:录取西一小、西二小的学生和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余下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录取井坪小学、西五小、铁西一小的部分学生。

3、包二十四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小、环小、铁一小、铁实验小学、胜小、牛小、丰小、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

4、包十九中:因北梁地区拆迁,包十九中周边已无住房,初一年级暂不招生。

5、包二十八中:录取壕赖沟小学、康复路小学电脑派位剩余学生,分配回小、工二小、金小、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6、包三十七中:录取37中附小、工一小、邓家营子小学、什大股小学、南海子小学电脑派位后余下的学生。

7、包四十中:录取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丰备仓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分配金小、回小、工二小、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8、包四十四中:录取铁西一小、西五小、井坪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9、四十七中:录取47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0、河东中学:录取臭水井小学和巴东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1、铁二中:录取铁一小、铁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和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12、铁七中:录取铁七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3、铝中:录取包铝小学、十六中附小、古城湾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4、沙尔沁中学:录取大巴拉盖小学、沙尔沁小学、土合气小学、沙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5、包头市第二实验中学:录取鄂尔格逊小学、第二实验中学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6、包十一中:录取莎木佳小学、东园小学、公积板小学、南园小学、黑麻板小学、杨矿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17、回民中学:招收东河区所属小学在籍、在校的,具有东河区户籍, 且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上(新户口簿)的六年级回族学生。

招收王大汉小学学生,电脑派位录取工一小、铁七中附小、37中附小、沙尔沁中心校所属各小学、沙中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杨矿小学的部分学生。

稀土高新区

招生方案:

1. 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一是在我区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高新区户籍或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二是在高新区以外就读小学六年级的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三是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适龄子女(归国华侨子女、留学归国人员子女、烈士子女、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包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子女和1—4级残疾军人子女)。

2. 招生办法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区属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全面负责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采取小学划片对口、户籍对口、居住地段对口和“电脑派位”等方式进行招生。

3. 招生程序

区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划片招生”、“电脑派位”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划片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以区属小学毕业生的学籍、户籍、居住地为依据,实行划片录取。优先满足具有高新区小学学籍且户籍、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

2) 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在其他旗县区就读的高新区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具有在高新区就读初中愿望的,需持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和毕业学校证明到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划片(户籍对口、居住地段对口)和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结合我区初中学校实际情况,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安排。

划片范围:

高新一中:高新区建成区应届小学毕业生(友谊大街以南,校园南路以北,万青路以西,阿尔丁大街以东)。

高新三中:万水泉中心小学、交界营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部分高新区建成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高新四中:民馨一小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部分高新区建成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北师大包头附校:包头市应届小学毕业生

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包头市教育局获悉,2022年上半年内蒙古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2〕43号)要求,包头市教育局拟开展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包头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包头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包头市)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包头市辖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地在包头市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省部级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者,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所有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3.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网上资料审核相结合的办法,申请者须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上传材料及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1.完善个人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登录成功后,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没有完善的用户,须先在此栏目完善个人身份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9d28842ac8963cc9170729b00d63d5f.png)页面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用本人的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并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选择包头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的旗县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6月6日至6月1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d1a2c382534742901125dd5118a44cf.png)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

 (三)上传审核材料

 从今年开始,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零现场”审核,申请人无须现场提交材料,所有材料须在“蒙速办”APP上提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24:00,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申请,请按以下流程和要求进行材料审核申报:

 1.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在手机端下载安装“蒙速办”APP,进行身份认证登录;

 2.“蒙速办”中APP定位站点选择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本级;

 3.“蒙速办”APP->往上划屏幕->可看到:专题推荐->教育服务->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4.“蒙速办”APP上传的对应资料必须清晰完整。

 (四)材料提交说明

 1.身份证明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上传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上传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上传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上传通过学信网核验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其他人员上传通过学信网核验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普通话等级证明。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或学校统一安排,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下载《个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个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1)6月6日—6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为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六日节假日除外)

 (2)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四楼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0471-5184936

 2.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和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本人档案中《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并盖有毕业院校教务处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注: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统一装入档案袋(自行下载粘贴档案封面,见公告后附件)上交。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申请认定,且现场确认合格者,须参加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其他人员无需参加。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领取方式:出示本人身份证即可领取。委托代领的需留存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四楼教育局窗口。

 (五)体检

 具备认定条件的人员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医院)另行通知。

 (六)确认和认定

 对提交申报材料齐全、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合格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认定机构在“教师资格管理系统”给予确认和认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六)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 “档案封皮”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好了,关于“内蒙古初中留学申请时间”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内蒙古初中留学申请时间”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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