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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_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条件

2024-04-24 20:36分类: 大学留学信息 阅读:

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_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条件

随着科技的发展,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的今日更新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今天,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它的今日更新,让我们一起了解它的最新技术。

文章目录列表:

1.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2.中央财经大学有没有去国外做交换生的名额?
3.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4.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研究院录取分数线
5.关于中央财经中外合作办学

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_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条件

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mba招生简章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发布的《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深空网(kuaiji.com)整理了2023年中央财经大学mba招生报考的相关内容,仅供考生参考。

一、专业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MBA项目致力于培养具备全球视野和创新能力,拥有金融财务优势,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领导者。中央财经大学MBA是国内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MBA项目之一,依托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品牌价值,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注重发挥财经学科特色和师资优势,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和广泛的社会认可。2011年,通过AMBA认证,成为中国大陆地区第8家、北京地区首家AMBA认证会员;2014年,通过AMBA再认证;2017年,通过CAMEA认证,认证有效期5年,成为并列第15位国内通过认证的高校;年,无条件通过AMBA第三轮认证,认证有效期5年;,通过AACSB认证,成为中国大陆31所获得该认证的院校之一,认证有效期5年。同时,中央财经大学MBA项目多次被新华网、央广网、腾讯网、新浪网、中国网、世界经理人等媒体评为品牌影响力MBA院校、创新力MBA项目、品牌知名度MBA院校、表现最佳MBA院校、最受雇主青睐MBA项目和综合实力突出商科教育品牌等荣誉称号。专业代码为125100。

二、招生类别及规模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全日制招收定向就业及非定向就业。关于全日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界定和管理,详见教育部网站

所列《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研究方向包含6个研究方向,编号为01至06。各研究方向招生规模如下:报考非全日制且选择01-04方向(此4个研究方向入学后可根据考生意愿进行调整),拟招收412人;报考非全日制且选择06方向,拟招收100人,06研究方向主要课程和培养环节在北京完成,产教融合环节由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负责;报考全日制,仅可选择05研究方向,拟招收20人。

非全日制的01-04方向和06方向为分开录取。因此,申请提前批面试的非全日制考生在中财MBA的招生系统中,必须选择最终的研究方向。如研招网报名时改变了此研究方向,则提前批面试成绩无效。

复试前,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复试分数线。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须认真核对学习方式、报考方向、招生类别及其他信息,并完成确认。上述信息一经确认后,不得修改。如考生错误确认,影响报考和录取的,责任自负。

对口支援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后续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工商管理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5.4万/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10.4万/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生学历学位认证要求

1.教育部全面审核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尤其是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务必在网报时认真核对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特别是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编号。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网址:/。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未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五、课程体系(含实践教学)

中央财经大学MBA项目为实现使命和培养目标,努力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职业化素质,根据自主开发的MBA能力素质模型,提出MBA知识能力框架并设计相应的课程体系,并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包括预读模块、导学模块、核心模块、方向选修模块、公共选修模块、海外模块、整合实践模块等七大模块。“预读模块”帮助MBA学生进入专业课程学习之前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导学模块”强化MBA学生团队合作意识,培养管理分析和管理沟通能力;“核心模块”教授管理学和经济学核心知识和技能,帮助学生胜任管理领域的相关工作;“方向选修模块”通过提供金融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企业管理、金融与大数据营销、国际工商管理等专业方向的选修课,突出培养MBA学生不同管理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强化专业职业能力;“公共选修模块”完善MBA学生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质,拓宽知识面;“海外模块”拓展MBA学生国际化视野;“整合实践模块”引导MBA学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加以整合,并予以综合运用,包括整合实践课程、论坛、实习、行业分析报告等。

六、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情况

“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聘任体制是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师资安排的一大特色。我校MBA项目从校内相关学院遴选优秀教师担任MBA教师和论文导师,并且引入校外优秀师资,构建了一个专兼职结合的三层师资结构。第一层核心层由核心课任课教师组成,这些教师不仅教学效果良好,而且必须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研究能力,能够结合自己的学科特长,开发系统的课程和企业、行业案例。MBA核心课程或特色课程由核心层教师承担。第二层中坚层在校内各院系的全职教师中遴选,主要承担选修课的教学,这些教师富有管理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核心层和中坚层的教师,除学术研究、教学外,还对MBA学生选课、社会实践、论文开题、答辩等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指导,确保MBA培养质量。第三层是外聘层,即外聘专家,学校还聘请造诣深厚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商界精英参与教学和培养。

七、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学院积极与企业建立深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共同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实现学校与企业双方的优势资源互补和共赢,促进学校和企业的共同发展。近年来,先后与中国国际期货、东兴证券、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奥北科技园等10余家企业开展实践基地建设合作。

八、国际交流情况

为确保MBA教育项目的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学院一直努力探索中国学生对外国际交流的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2015年来,同美国霍华德大学商学院、南非比勒陀利亚大学戈登商学院合作建立GTMBA项目,采用三方学生组队开展企业咨询实践的形式,锻炼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综合能力。此外,鼓励并引导同学参加海外暑期课程联合培养项目、研究生骨干项目、管理咨询合作课程项目等形式多样的国际交流活动,分别前往美国康奈尔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巴黎电信管理学院、澳洲国立大学等知名院校进行学习和交流。

九、学院层面奖助体系

商学院建立了非常全面的奖助体系,全日制MBA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MBA学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所有MBA学生可以申请覆盖院级、校级、市级的系列荣誉,包括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奖等。

十、毕业生就业去向介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近五年的毕业生去向突出反映了我校的MBA办学特色。在行业分布上,主要流向金融业,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证券业、保险、基金、期货等其他投资服务业。在工作职能分布上,从事财务、投资管理等财经类工作职能占比较高。并且,通过MBA的培养教育,毕业生在工作职位上大部分有所提升,从事中高层管理岗位者比重增大。

十一、其他报名招录事项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资格审核、考试和录取等相关流程均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招生章程》,详见:/info/1056/9395.htm)。

十二、特别注意事项

(一)工商管理硕士(非定向就业)须在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工商管理硕士(定向就业)无需转入人事档案和户口,但须在录取前与学校、考生所在单位共同签订由我校提供的定向协议。

(二)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在报考期间因报考研究生与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且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环节。我校继续实行提前批面试与正常批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具体安排将在我校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

(四)选择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工商管理硕士不予安排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里有所准备。

(五)非全日制的上课方式分为周末班和集中班。其中,仅面向01-04研究方向新生开设集中班,名额为50人。集中班的申请条件为:截止至2023年9月,工作年限达到10年及以上(包含10年)。如满足条件的申请人超过50人,则按申请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招收。开学第一周之内,如果有集中班同学因为自动放弃等各种原因导致集中班人数少于50人,从已经申请的学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序递补。开学一周之后,无论集中班人数如何变动,不再递补,请及时慎重选择班型,不接受开学之后再递交的集中班申请。

(六)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延期毕业不参加奖学金评定,该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七)我校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北京的上课地点均在海淀区学院南路校区。

(八)其他注意事项参见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十三、****

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成绩发布、复试方案、政审调档及录取等信息随时在中央财经大学网站研究生院主页“招生工作”中发布,不予另行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主页:

MBA教育中心主页:/index.htm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yzb2020cufe.edu.cn

MBA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中财MBA

MBA教育中心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130

MBA教育中心招生电子信箱:mbazs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有没有去国外做交换生的名额?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学习项目含:

1、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赴外学校有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杜伦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3-12个月;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名,国家提供往返机票和生活费,外方高校免学费;

3、北京市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北京市公派留学,名额不确定;

4、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60人左右;

5、学校本科交流项目含SAF海外交流项目,赴外学校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印第安纳大学、普渡大学、牛津大学等,申请名额不限;

6、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交流项目3人,大四1学年;英国伯明翰大学本升硕项目20人,美国阿肯色大学交换项目1学期3人;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交换项目3人,俄罗斯联邦政府直属财经大学4人,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交换项目2人,本福冈大学交换项目2人,韩国国立全北大学交换项目2人,台湾东吴大学、东海大学、台湾铭传大学交换项目10人;

7、暑期项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15个名额,宾夕法尼亚大学5个名额,UCL伦敦大学学院5个名额;

8、国际职业发展(国际实习)项目不限名额;澳大利亚政府奋进奖学金项目名额不确定;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20人;美国UCLA暑期学术项目15人;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暑期语言项目5人;伦敦大学学院暑语言文化定向学习项目5人;日本福冈大学短期交流项目1人;韩国庆南大学6人,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经济大学3人;

9、校级研究生项目,麦考瑞大学、英国雷丁大学硕士交换项目名额不限;

2022年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中央 财经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央财经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央财经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学校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 艺术 学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予权,对达到高等学历教育学业标准的本科 毕业生 颁发 毕业 证书 ,对学业水平达到规定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 高考 (含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保送生、运动员保送录取、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第二学士学位以及外国 留学 生等招生。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中央财经大学章程》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运动员保送录取、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和录取专项工作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和解释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

6.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核发录取通知书;

8.协调组织对录取 新生 的复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10.配合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督办公室。招生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监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争议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定期听取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发挥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 名人 数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 专业设置 ,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经教育部审核,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部分招生计划,以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下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 志愿 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 平行志愿 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对于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的进档考生,原则上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志愿顺序、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第十五条 对部分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 浙江 省等以“专业(类)+院校”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所填报的专业依次录取。

对 上海 市等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按照第十四条确定专业。

2.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上述规则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语种要求

1.外国 语言 文学类财经英语、财经翻译方向和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和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 学习 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条 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保送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本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入校后,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2022级本科生的校区分布按照我校两校区建设规划和办学实际确定。

1.学院南路校区地址: 北京 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2.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顺沙路沙河段1号院,邮编:102206

第二十五条 学校 学费 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500元;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财经翻译方向、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每人每学年6,000元,其他文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书法学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每人每学年70,000元。涉及本科生的专业类所含专业学费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在大类培养期间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中学费最低标准执行,专业分流之后再按各专业具体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预科阶段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学校住宿费标准为750-1200元/床/年,具体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收取。

如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捐、偿”多维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

第二十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

1.招生咨询

电话:010-62288332 ?E-mail:zsb@cufe.edu.cn

网址:

微信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

2.招生纪检监督

电话:010-62289024 ?E-mail:xxjw@cufe.edu.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因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省(区、市)内范围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有不一致,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声明: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录取的预测,都不属于学校的录取承诺。

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研究院录取分数线

198分。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研究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悦榕路,是由中央财经大学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合作共建,成立于2020年,根据查询该研究院官网显示:2022年该研究院共有234人进入复试,录取了136人,其中录取最高分为247分,最低分为198分,以最低分指代分数线,具体信息可以到学校官网进行查询。

关于中央财经中外合作办学

央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专业,系与澳方联合培养专业,也是央财实验班之一。毕业时,发的是中央财经大学的毕业证、央财的经济学学士、澳方的商学学士双学位。

由于国外学位注册费、外教待遇、国外教材版权费等因素,收费相对较高。但可以说是物有所值。其在校内被认为是学东西最多的专业,考试什么的都马虎不得。近几届去向都不错,尤其只要毕业申请国外留学读硕是不难的。

至于分数线问题,各省市对央财投档方式不一样,在北京、河南等多数省市,是和其它普通专业一起投档,达不到投档线是录取不了的。往年在河南、北京、天津、吉林等地超不了一本线七八十分,是不可能录取的。你可以到央财本科招生网查阅一下该专业往年录取线,在校内属于中等靠上的分数。但的确也有部分省市一本线上就可以录取的。

如果报金融经济类专业,经管类不是很强的学校并非明智选择,建议你重点考虑央财。

PS:财经领域,学校的影响力方面差距太大了。

好了,关于“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中央财经大学港澳留学”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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