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法律分析:一、权责发生制:又称“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本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收入是否应计入本期损益为标准,处理有关经济业务的一种制度。二、收付实现制:亦称“收付实现基础”或“现收现付制”。是“权责发生制”的对称。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二)基本原则。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构建规范的现代预算制度,并与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修订完善相衔接。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规范预算管理,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划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凡属市场能发挥作用的,财税等优惠政策要逐步退出;凡属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政府包括公共财政等要主动补位。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充分发挥预算公开透明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坚持总体设计、协同推进。既要注重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又要考虑外部环境和制约因素,实现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序衔接,合理把握改革的力度和节奏,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2、什么是权责发生制?什么是收付实现制?二者有何不同?
一、权责发生制指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计费,计入利润表中;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计算标准,确定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业务的一种制度,又称为实收实付或现金制。即凡是本期实际收到款项的收益和支出的款项的费用,无论经济权利、经济权利是否应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三、二者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区别
例1,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10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按权责发生制和均收付实现制均确认本期收入10000元,属于本期收入本期收现,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
例2,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10000元存入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本期实现收入为10000元,采用权责发生制本期实现收入为0,两者是不一致。
例3,本期支付本年厂房租金120000元,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本期费用10000元,按收付实现制则确认本期费用120000元。
因此,二者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区别:
一是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二是采用权责发生制存在跨期预提待摊问题,收付现实现制不存在;三是权责发生制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收付实现制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四是权责发生制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收付实现制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3、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一、权责发生制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则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也不能作为当期的费用。
二、收付实现制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即:在现金收付的基础上,凡在本期实际以现款付出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在本期收入中获得补偿均应作为本期应计费用处理;
凡在本期实际收到的现款收入,不论其是否属于本期均应作为本期应计的收入处理;反之,凡本期还没有以现款收到的收入和没有用现款支付的费用,即使它归属于本期,也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因此,收到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收入。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了本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因此,付出款项了,就应该作为当期的费用。
三、二者区别及适用范围
1、概念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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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同;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实质上是内容与形式,本质与表象的辩证统一关系。它们之间既不是互相孤立、毫无联系的,也不是截然相反、根本对立的,而是同一记帐对象的两个不同方面。权责发生制以权利或义务的形成为标准,从本质内容上确认了收入或费用;
收付实现制以现金的收付行为的发生为标准,从表面上确认为收入或费用。这充分说明两者是能够统一、有机结合起来的。
4、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2、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3、使用范围不同: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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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
优点:可以正确反映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为实现收入所应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正确确定各期的收益
缺点:一个在损益表上看来经营很好,效率很高的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却可能没有相应的变现资金而陷入财务困境。这是由于权责发生制把应计的收入和费用都反映在损益表上,而其在资产负债表上则部分反映为现金收支,部分反映为债权债务。
【收付实现制】
优点: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在证明现金支出符合性控制合规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确认数是实际入库的预算资金,便于安排预算拨款和预算支出的进度,并如实反映预算收支结果。在评价政府对经济的影响时,相当便利的现金指标既能提供现实的信息,又使控制具有明确针对性。此外,收付实现制操作简单,需要的会计技术较少,易于被使用者理解,数据处理成本比较低廉。
缺点:
1、不利于单位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
2、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单位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财务风险;
3、收支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
4、不能真实反映对外投资业务;
5、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和隐性负债问题;
6、不利于处理政府采购业务和年终结转等会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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