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掉亲生女儿,广东一男子卖掉亲生女儿,警方奔走千里成功解救,该男子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1、广东一男子卖掉亲生女儿,警方奔走千里成功解救,该男子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该男子将面临刑事处罚,可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男子此行为触犯了拐卖儿童罪,虽然他拐卖的对象是自己亲生女儿,但在法律上无论对象是谁都不会影响定罪。今年公安部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作为重点任务工作,一旦发现拐卖者,将严格作出惩罚。
一、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2017年12月,农某与闭女士相恋,不久之后,闭女士生下了一个女孩。农某觉得这个孩子是累赘,就想着把孩子卖出去,后来通过网络找到了买方。2018年5月,农某趁着女友外出购物,将仅有5个月大的孩子抱走,闭女士回来后发现孩子不见了急忙询问男友。
农某却说孩子送回老家抚养了,还用各种理由不让闭女士去见孩子。两人因此闹矛盾分手,期间闭女士一边工作一边找孩子。凭借个人力量找孩子希望十分渺茫, 在2021年8月,闭女士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声称自己孩子被拐了。在民警的帮助下,终于抓回了农某,并且逼问出孩子的下落。今年3月10号,闭女士得知自己女儿已找回,连忙带着家人来到机场等待。看到孩子那一刻,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二、对于这件事我有何看法?
这件事涉及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父亲拐卖孩子,另一个是未婚先育。作为父亲自己没有钱可以努力赚取,但他却选择贩卖亲生女儿,可见这个男人真的很没用,只会制造麻烦,不会解决问题,他不配做丈夫,更不配做父亲。而闭女士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与男子发生关系,是因为太过于相信他人才导致被骗,然而现实中很多女子都像闭女士这样,甚至有些女性生下孩子直接扔到垃圾桶。

2、广西一男子为了8万块卖掉亲生女儿,此事中涉及了哪些法律问题?
广西一男子为8万块卖掉亲生女儿,此事中涉嫌的法律问题是这一男子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虽然说他卖掉的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但是他的女儿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所以广西这一男子卖掉亲生女儿的行为就已经触犯了法律,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拐卖妇女儿童就是触犯了法律。
可能很多人看到广西这一男子为了8万块钱卖掉亲生女儿,觉得他作为一个父亲,残忍的卖掉自己的亲生女儿肯定是有原因的,肯定是遇到了困难,但是无论遇到任何困难,他都不能够卖掉自己的女儿。而这一男子的行为就是拐卖妇女儿童,而拐卖妇女儿童肯定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法律无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为了8万块钱却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卖掉,如果我们是他的女儿,长大之后我又如何接受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把我卖给了他人,而女孩又犯了怎样的错误?让自己的亲生父母如此的对自己,而我也更相信女孩长大之后是不能够接受这种事实的。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所以我认为必须要严重的处罚广西这一男子,而他也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必须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更给广大的群众们做一个提醒,拐卖妇女儿童是触犯法律的,就算卖的是自己的女儿。
三、现阶段很多地区的百姓法律意识很薄弱。
我认为现在很多地区的法律意识是很薄弱的,在很多群众心中,只有陌生人拐卖妇女儿童才属于违法行为,而自己卖掉自己的亲生女儿,别人无权插手,更不属于违法行为,正是因为他们对法律意识的薄弱才会有这种认知,所以我们更应该大力的普法,让广大的人民知法懂法,不犯法。

3、男子卖亲生女儿又卖掉女友的儿子,这种人的心理是否有问题?
没有父亲是不爱自己的女儿的,而该男子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说明这种人的心理一定是有问题的。没有父母是不喜欢自己孩子的,而能做出卖掉自己女儿这种事情的人,他的心理肯定是有很大的问题的。应该让他去看心理医生!而且他不仅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还卖掉了女友的儿子,就说明这个人没有任何的理智可言。
这种人不仅仅要被严惩,而且不能得到原谅。因为自己吃喝玩乐,然后花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就把自己的女儿卖掉继续享乐,最后钱不够了,还卖掉了女友的儿子。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恐怕已经不能被称之为人了吧。根据警方调查,该男子犯的罪状有重婚罪,拐卖儿童罪和遗弃罪等。正常的人是不会知法犯法的,而该男子不仅知法犯法,还犯了这么多条法律可以看出他将人性的丑恶发挥的淋漓尽致了。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也引起了我们的重视!对于该男子已经不配做父亲的行为,我们应该剥夺他对女儿的抚养权。不让他继续去祸害自己的女儿和其他的孩子,并要对他进行拘留判刑,让他受到应有的惩罚。其实一些不好的品德在大家身上都是或多或少存在的,因为人无完人。但是能将自己的女儿贩卖,只为自己吃喝玩乐。做到这种程度上,可以说这个人是一个非常不道德且没有人性的人了。
毋庸置疑,这种人的心理是有问题的。而且有很大的问题,需要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好好的心理治疗。相信大家听到这种新闻,也是会感觉到十分的震惊。在当今这个世上居然还有人能将自己亲生女儿贩卖,这可真是不可思议。对于这种事情,我们应该将其进行严惩,并且呼吁大家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4、仅为八万元,广西男子将亲生女儿卖掉,孩子的母亲为了找孩子付出了什么?
广西一男子用八万元卖掉自己亲生女儿,孩子母亲为了找孩子,她付出了时间、金钱和精力更是付出了一个作为母亲无处安放的责任心和愧疚心。在该起事件中,农某某和闭女士未婚生下女儿,农某某觉得女儿成为累赘,就从广东获取买幼女信息,然后瞒着毕女士以八万元将女儿卖到湖南宁乡陈姓一家。虎毒尚且不食子,农某某作为孩子亲生父亲,不顾父女之情,夫妻之情,家庭之团结将女儿卖给他人,作为一个人他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父亲,作为一个丈夫的基本责任。我为闭女士能遇到这样一位不负责任的丈夫,他们女儿遇到这样一位没有责任心的父亲感到同情。
女儿刚五个多月大时,他就趁闭女士外出将孩子抱走,闭女士一直追问孩子下落,男友就以孩子送到乡下为由,不告诉毕女士真相,直到男友也杳无音信。无奈之下,该女士只能报警,在报警之前,我相信该女士每天思念孩子,每天都在愧疚中,该女士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和男友周旋和问询,在找到孩子之前,该女士每天在愧疚和自责中度过,如果他她早一点发现男友异常,不相信男友的话语,孩子是不是就能找到?母女之间是不是就不会被分开?最后经过警察行程3000公里,积累大量证据材料,最终完成该拐卖案的定性和立案,在一次次的排查轨迹中,终于将农某某抓获。农某某是同试图以满口谎言扰乱民警侦查思路,最后通过警方不懈努力,让他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女儿刚五个月大就被迫分离四年,孩子被找到时,已经正在读幼儿园,这四年时间这个母亲应该很难熬,每天都在想着孩子有没有吃好?有没有穿暖?有没有被别人欺负?没有,妈妈在身边她应该怎么过?有没有很坚强?有没有学会自力更生?世界上最锥心之痛,莫过于骨肉分离,在寻找孩子期间,该女士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尚且不计,但是她付出的责任心和愧疚心是永远也没有任何办法填补回来,她应该自责于对孩子的愧疚感。虽然中间十个四年,但结局是好孩子完整回来了,我们一定要记住买卖同罪,愿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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