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权利,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的权利有哪些
1、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的权利有哪些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3、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7、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8、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9、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10、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1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2、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税收知情权: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享有被告知与自身纳税义务有关信息的权利。纳税人的知情权主要包括税收政策知情权、涉税程序知情权、应纳税额核定知情权和救济方法知情权;
2、保密权: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其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3、依法申请税收优惠权: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根据税收法律规定及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但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行使享受税收优惠权的申请人,必须是纳税义务人,不能是代扣代缴义务人。纳税人同时符合同一税种两个或两个以上优惠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享受,不能重复享受;
4、陈述与申辩权: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5、税收救济权:税收救济是国家机关为排除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对税收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侵害,通过解决税收争议,制止和矫正违法或不当的税收行政侵权行为,从而使税收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获得补救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税收救济权的内容包括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
6、税收监督权:纳税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如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等。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如对其他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7、申请延期申报权: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8、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9、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10、其他权利:除上述基本权利之外,纳税人在实际办税过程中,还享有许多比较具体的权利,如请求回避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拒绝检查权、委托税务代理权、索取有关税收凭证权等。
纳税的基本流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
3、纳税人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并建立内部的发票管理制度;
4、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5、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将应纳税款如期缴入国库;
6、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综上所述,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包括税收知情权、保密权、依法申请税收优惠权、陈述与申辩权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3、简述纳税人的权利
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密、有权知道自己的税收信息、有权对有关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申诉、有权申请减免税等。
纳税人的权利是指在纳税过程中,基于法律和公正原则,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包括财产权、知情权、申诉权等。2.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密:纳税人可以对自己的财产状况进行保密,并有权请求税务机关对其纳税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3.有权知道自己的税收信息:纳税人有权了解自己的税收信息,包括税款的计算方法、税额、税率等。4.有权对有关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申诉:纳税人对有关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异议或认为其行为不当时,有权向税务机关提出异议或申诉。5.有权申请减免税:纳税人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税款。
纳税人应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纳税人应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合理使用上述权利保护自身权益。同时,纳税人也应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财务会计信息、主动履行纳税义务等。
纳税人的权利是构建公正纳税体系的基础,保障纳税人权益是税务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职责。纳税人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行使该享有的权利,同时也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共同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4、中国的纳税人有什么权利
中国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纳税人是中国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承担者。中国税收法治的进展是否良好,国家财政收支的运行是否稳健,与纳税人的权利是否获得有效的保护,义务是否得到切实的履行,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猜你喜欢
关注我们

留学规划
留学考试
留学指南
留学攻略
留学生活
留学信息
留学专业
留学签证
关于我们
网站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