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海瑞传,明史海瑞传原文及翻译
1、明史海瑞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海瑞传
佚名〔明代〕
海瑞,字汝贤,琼山人。举乡试。入都,即伏阙上《平黎策》,欲开道置县,以靖乡土。识者壮之。署南平教谕。御史诣学宫,属吏咸伏谒,瑞独长揖,曰:“台谒当以属礼,此堂,师长教士地,不当屈。”迁淳安知县。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宗宪子过淳安,怒驿吏,倒悬之。瑞曰:“曩胡公按部,令所过毋供张。今其行装盛,必非胡公子。”发橐金数千,纳之库,驰告宗宪,宗宪无以罪。都御史鄢懋卿行部过,供具甚薄,抗言邑小不足容车马。懋卿恚甚。然素闻瑞名,为敛威去,而属巡盐御史袁淳论瑞及慈溪知县霍与瑕。与瑕,尚书韬子,亦抗直不谄懋卿者也。时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久之,陆光祖为文选,擢瑞户部主事。
时世宗享国日久,不亲朝,深居西苑,专意斋醮。督抚大吏争上符瑞,礼官辄表贺。廷臣自杨最、杨爵得罪后,无敢言时政者。四十五年二月,瑞独上疏曰:
臣闻君者天下臣民万物之主也,其任至重。欲称其任,亦惟以责寄臣工,使尽言而已。臣请披沥肝胆,为陛下陈之。
【翻译】:
海瑞,字汝贤,琼山人。中举人。到北京,即拜伏于宫殿下献上《平黎策》,要开辟道路设立县城,用来安定乡土,有见识的人赞扬海瑞的设想。代理南平县教谕,御史到学宫,部属官吏都伏地通报姓名,海瑞单独长揖而礼,说:“到御史所在的衙门当行部属礼仪,这个学堂,是老师教育学生的地方,不应屈身行礼。”迁淳安知县,穿布袍、吃粗粮糙米,让老仆人种菜自给。总督胡宗宪曾告诉别人说:“昨天听说海县令为老母祝寿,才买了二斤肉啊。”胡宗宪的儿子路过淳安县,向驿吏发怒,把驿吏倒挂起来。海瑞说:“过去胡总督按察巡部,命令所路过的地方不要供应太铺张。这个人行装丰盛,一定不是胡公的儿子。”打开袋有金子数千两,收入到县库中,派人乘马报告胡宗宪,胡宗宪没因此治罪。都御史鄢懋卿巡查路过淳安县,酒饭供应的的十分简陋,海瑞高声宣言县邑狭小不能容纳众多的车马。懋卿十分气愤,然而他早就听说过海瑞的名字,只得收敛威风而离开,但他嘱咐巡盐御史袁淳治海瑞和慈溪和县霍与瑕的罪。霍与瑕,尚书霍韬的儿子,也是坦率正直不谄媚鄢懋卿的人。当时,海瑞已提拔为嘉兴通判,因此事贬为兴国州判官。过了很长时间,陆光祖主张文官选举,提拔海瑞任户部尚书。
当时,明世宗朱厚熜在位时间长了,不去朝廷处理政务,深居在西苑,专心致志地设圪求福。总督、巡抚等边面大吏争着向皇帝贡献有祥瑞征兆的物品,礼官总是上表致贺。朝廷大臣自杨最、杨爵得罪以后,没有人敢说时政。嘉靖四十五年二月,海瑞单独上疏说;
臣听说君主是天下臣民万物的主人,其责任最重大。要名符其实,也只有委托臣工,使臣工尽心陈言而已。臣请竭诚所见。直所欲言,为陛下陈说。

2、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什么意思
穿布衣服,吃粗粮,并让老仆种植蔬菜来自给。
出自《明史海瑞传》原文节选:
迁淳安知县。布袍脱粟,令老仆艺蔬自给。总督胡宗宪尝语人曰:“昨闻海令为母寿,市肉二斤矣。”宗宪子过淳安,怒驿吏,倒悬之。瑞曰:“曩胡公按部,令所过毋供张。今其行装盛,必非胡公子。”发橐金数千,纳之库,驰告宗宪,宗宪无以罪。
释义:(后海瑞)升任淳安县知县,在任上穿布衣,吃粗米,让家中老仆种菜自给。总督胡宗宪曾经告诉别人说:“昨天我听说海县令为母亲祝寿,只买了二斤肉。”
胡宗宪的儿子路过淳安,怨恨驿吏,把他倒吊起来。(有人报告海瑞,)海瑞说:“从前胡公巡察所辖各地,下令经过的地方不要招待。现在看此人的行装非常奢华,一定不是胡公子。”
海瑞打开(他的)行囊,有数千两银子,收缴到国库里,派人骑快马把这件事报告给胡宗宪,胡宗宪无法加罪海瑞。
明嘉靖年间,海瑞任淳安县令,不畏权贵。国公张志伯奉旨巡察各省,依仗权势,贪赃枉法,百姓怨恨。海瑞劝农归来,张志伯的亲信差官张彪来至县衙,强索赊银万两,海瑞拒绝,反将张彪棍责逐出。
张志伯闻报大怒,至淳安向海责问,海瑞反据理向张算帐,指斥其贪赃枉法,张志伯大窘,临行索要纤夫四百名再作刁难。海瑞因农忙,不愿扰害百姓,就亲自率领衙役背纤,张志伯恐因此引起民愤,狼狈而去。

3、《明史 海瑞传》全文译文
《明史 海瑞传》全文译文
4、《海瑞传》中“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尔”怎么翻译
翻译:这个人可和比干相比,但朕不是商纣王。
一、原文
尝曰:“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会帝有疾,烦懑不乐,召阁臣徐阶议内禅,因曰:“海瑞言俱是。朕今病久,安能视事。”
又曰:“朕不自谨惜,致此疾困。使朕能出御便殿,岂受此人诟詈耶?”遂逮瑞下诏狱,究主使者。寻移刑部,论死。
二、译文
曾说:“这个人可和比干相比,但朕不是商纣王。”正遇上皇帝有病,心情闷郁不高兴,召来阁臣徐阶议论禅让帝位给皇太子的事,便说:“海瑞所说的都对。朕现在病了很长时间,怎能临朝听政。”
又说:“朕确实不自谨,导致现在身体多病。如果朕能够在便殿议政,岂能遭受这个人的责备辱骂呢?”遂逮捕海瑞关进诏狱,追究主使的人。不久移交给刑部,判处死刑。
三、出处
《明史》·《海瑞传》
一、创作背景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
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
海瑞传,是为海瑞所写的传记。
二、作品赏析
《明史》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
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修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
三、作者简介
海瑞(1514—1587)字汝贤,琼山人,举人出身。明朝著名清官。历任知县、州判官、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尚书丞、右佥都御史等职。
明代著名的政治家,身历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一生刚直不阿,清正廉明著称于世,被后人誉为"海青天"、"南包公",官至南京右都御史,死后赠太子太保,谥"忠介"。
来源:百度百科-海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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