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留学硕士补贴_上海人才引进留学硕士补贴政策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关于“上海人才引进留学硕士补贴”的知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文章目录列表:
1.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2.上海嘉定人才购房补贴:硕士45万博士60万
3.上海对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
4.985与211人才补贴政策
5.硕士在上海工作有补贴吗
6.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
1、应届生身份
国家鼓励留学生回国就业,应届生可以享受的待遇有:校招、考公考编、城市落户、人才补贴等。
2、创业补贴
北京: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获得北京市“特聘专业”称号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上海:优秀人才或在上海创办企业最高可领取50万元补贴
广州:小额担保贷款信息,个人最高20万
3、住房和生活补贴
以杭州为例:521人才计划入选者,提供80万元人民币安家补助,并提供购买一套不低于120平米的人才专项住房。
4、购买免税车政策
留学生回国一年内购买指定范围内自用汽车,享受“减免进口零部关税和车辆购置税优惠“。
5、子女教育优惠政策
以深圳为例:留学生落户深圳后,未成年子女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费,优先申请,并可以报考市、区重点中学的高中部。
6、学术研究支持
在国外攻读到博士学位,回国后入职大学老师可以被优先考虑。
7、人才引进政策
不同省份对于人才引进有不同的标准,无论是在生活工作,还是在薪资上都有很大力度的扶持。
8、北上广深落户政策
无论是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的留学生,只要出国留学时间在一年以上,符合相应城市落户的基本要求,就有资格通过申请办理优惠落户。
上海嘉定人才购房补贴:硕士45万博士60万
上海嘉定区为引进优秀人才拿出了真金白银。2015年10月26日,嘉定区政府公布《嘉定区优秀人才购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嘉定区域内符合单位和个人条件,并在本区域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优秀人才,给予购房货币化补贴45至60万,获得补贴的门槛设定得不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的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即有资格申请。
申请购房补贴单位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申请补贴的人才所在单位应在本区域内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重大城市规划建设的驻区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现代农业等领域中,由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定期确定每一批次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单位。
申请购房补贴的个人要求
个人条件申请购房补贴对象为上述单位中工作正式员工,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必须具有上海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且提供居住证积分单,已与可享受购房补贴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同时提供连续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在学历职称方面,只需要符合四个条件中的一个即算合格,分别是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2)嘉定杰出人才奖、嘉定科技功臣等称号获得者,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工作室领衔者,“人才领先计划”入选者,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3)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同时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的其他专业技术人才。
按照规定,符合学历职称条件(1)-(3)的人才购房补贴金额为60万元,符合学历职称条件(4)的人才购房补贴金额为45万元。
申请补贴购房政策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申请购房补贴对象必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在嘉定区域内首次购房并符合国家、上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购房补贴分配发放方式
购房补贴采用额度分配的方式,由领导小组按照不同单位板块进行综合平衡,确定补贴分配方案。各板块主管部门按照为嘉定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确定本板块各单位补贴分配额度,制定分配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负责协调落实到具体用人单位。所在单位首先审核申请人个人条件,并核实购房情况后,按照本单位情况进行打分或排序,符合条件人数超过当年度单位分配额度的,实行轮候。确定本次购房补贴申请人选后,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购房货币化补贴资格每年集中审批一次,获得资格后三年内有效。
购房补贴采用“1+X”形式发放,即申请当年度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60%,满6年起逐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8%(满10年获得全额购房补贴)。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获得购房补贴起在嘉定服务期限为10年。申请购房补贴时购买的商品住房5年内限制交易。享受购房补贴后在嘉定工作不满5年的,退还实际所得购房补贴。若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嘉定服务期限超过5年不满10年的,离开嘉定后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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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留学生回国有什么优惠政策
上海市的非沪籍人员居住落户政策及机制已经非常的完善,通常情况下,非户籍人员在沪工作生活学习,首先要办理居住登记,然后办理上海居住证,按照积分制度当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时,享受上海市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进而申办上海市常驻户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我就不在这里逐项列举了,有需要的朋友可以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搜索,也可以“上海公安人口管理”或者下载手机APP“随身办市民云”来进行查询和办理。
01 PART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 1.政策原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外发〔2015〕49号(政策有效期: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落户条件 就业单位要求: 上海市内注册登记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申请人学位学历及求学时间要求: 国(境)外留学生(包含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最高学历须本科及以上,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应少于180天。进修类留学人员:在国内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资格,赴国(境)外满1年以上。 申请人工作要求: 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现有劳动合同有效期在1年以上,且剩余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 社保税收要求: 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或最近连续12个月社保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且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3.创业类落户条件 申请人学位学历要求: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进修类留学人员:在国内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资格,赴国(境)外满1年以上。 创业要求: 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30%。创业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4.家属随迁落户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回国前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5.落户流程: 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如下: 用人单位在“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对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调档并核实档案信息。用人单位将书面材料交至受理部门。受理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对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受理部门制作批复并邮寄给申请单位,同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名单发送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申请人凭批复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02 PART 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1.政策支持 上海市人民政府《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有效期:2016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人才计划 上海市于2015年发布了《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引进4类留学人员,分别为A类(科研开发)项目申请者、B类(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者、C类(社会科学)项目申请者和D类(特殊急需)项目申请者。以B类(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者为例,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创新类 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2年(含)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境)外知名企业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4年(含)以上。 创业类 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以留学身份在国(境)外连续学习或进修1年(含)以上;申请者为所创办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或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有个人股权不低于30%;所创企业已获得本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详细信息请查阅政策原文(2016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浦江人才计划旨在于资助新近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申请人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政府资助资金。由于疫情的原因,今年的申报指南尚未发布。我特地搜索了2019年的申报指南,供大家参考,先行准备。 3.资金资助与奖励 为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浦东创办企业,帮助初创期留学人员企业降低创业成本,促使科技型留学人员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留学人员创业资助资金操作细则》: 创业资助资金:对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产生的相关创业成本、运营成本,给予累计最高10万元的资助。 创业资助奖励:对自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吸引外来资本投资(非个人出资)达到原注册资本50%及以上,另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人可在在浦东人才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初审通过后,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时限为常年受理,每年5月、11月集中审批。985与211人才补贴政策
安家补贴总额:本科,5万元;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两年内等额拨付。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按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助,另一方减半享受。
政策中大部分城市对于博士、硕士、本科生都有不同程度的住房资金补贴。
无论是国家还是城市,都会出台各种有利于吸引人才的政策,企业也是一样,而同学们也可以基于这些政策为自己选择适合的发展空间。
如果你率先满足了政策要求,那么你可以选择的范围也就越大,发展基础可能会更好。
不同城市的补贴情况
上海
落户政策:
应届博士、“双一流”应届硕士生、六所学校(清华、北大、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不能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同学,可以通过满足72分打分政策落户上海。
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留学归国人员。(视满足条件情况最近连续6/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苏州
落户政策: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生活补贴: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还将获得多方面资金和政策支持,将获颁“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证书,并根据积分分别获得6万元、9万元、12万元的薪酬补贴。
租房补助:
博士不低于800元/月、硕士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杭州
落户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直接落户政策。
生活补贴:
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租房补贴:
对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购房补贴:
对高端人才分别给予100万、80万、60万元购房补贴。
南京
落户政策: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租房补贴:
学士每月领取600元,硕士每月领取800元,博士每月领取2000元。大学生租房补贴的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通过企业申请租赁补贴的,享受政策期限最长5年。
购房补助:
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可放宽到4倍;安居人才购房最高补贴200万元。
创业补助:
大学生在南京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
求职面试:
外地应届毕业生到南京面试将享受1000元的面试补贴。
宁波
落户政策: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人员。
生活补贴:
本科生1万元,硕土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高级人才)为6万、4.5万。
购房补贴:
基础人才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博士基于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的20%最高20-60万元。
就业补贴:
到宁波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给予20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创业补贴:
每带动1 人就业满1年给予2000 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被带动就业人员连续享受期限计算。
无锡
落户政策:
在无锡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即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或者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毕业3年内)、留学归国人员。
生活补贴:
本科 1 万元、硕士 2 万元、博士 3 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租房补贴:
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每年1.5万元、博士每年2万元,累计支持两年。按月核算、按季发放。
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海外留学生按上述标准累计支持三年。
购房补贴:
对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本科10万元、硕士20万元、博士30万元;对其他具有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20万元;博士后30万元。
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6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硕士在上海工作有补贴吗
有补贴。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硕士在上海工作有补贴。具体来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申请人一次性就业补贴为8000元。这项补贴政策适用于毕业两年以内的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上海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上海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并满足相应申请条件,可申请一次性补贴8000元。
上海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补贴标准如下:毕业两年以内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并满足相应申请条件,可申请一次性补贴8000元。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工作证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外来人才管理,积极吸纳和集聚优秀人才参与上海现代化建设,根据《上海市人才流动条例》、《上海市外来人员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人才,是指被本及在沪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市来沪人员。
第三条《引进人才工作证》的发证机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发证事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机关是市人事局,承办单位是市人事局授权的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对口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衔接发证事宜。
第四条用人单位聘用外来人才,必须为其申办《引进人才工作证》。
申办《引进人才工作证》,应当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引进人才工作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2.聘用(劳动)合同书;
3.拟聘用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及一寸身份证照片两张;
4.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情况证明或者说明;
5.在沪有居住条件的证明。
第五条承办单位收到用人单位按第四条规定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两周内将审批结果书面答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凭批准通知书到承办单位领取《引进人才工作证》。外来人才凭《引进人才工作证》到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第六条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享受下列待遇:
1.在同一个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业绩突出、该单位要求为其办理行政关系转移及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调动手续。
2.在沪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到本市社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承办单位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的投保事项。养老保险的接转与计发,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3.因公负伤,可以享受用人单位职工同等医疗福利待遇;非因公负伤或者患病,其医疗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协商,并在聘用(劳动)合同书中作出详细约定。
4.可以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其子女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在本市就学。
第七条持有《引进人才工作证》的人员,无需另行申办《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免缴再就业基金。
第八条《引进人才工作证》是外来人才在沪合法工作、生活的凭证,由被聘用人携带。如该证遗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申请补办。聘用期满或终止、解除合同后,《引进人才工作证》由用人单位负责收回,交还原承办单位。
第九条《引进人才工作证》有效期为三年,并实行年检制度,每满一年的当月由用人单位到原承办单位办理年检手续。
本办法施行前,由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外来人才工作寄住证》在规定的年限内继续有效。通过年检的,换发《引进人才工作证》。
好了,今天关于“上海人才引进留学硕士补贴”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上海人才引进留学硕士补贴”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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