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博士后留学项目_国家公派博士后留学项目有哪些
国家公派博士后留学项目_国家公派博士后留学项目有哪些
非常感谢大家对国家公派博士后留学项目问题集合的关注和提问。我会以全面和系统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并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思路。
文章目录列表: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是什么意思2.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条件是什么?
3.什么大学的研究生才能申请公费出国
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公派留学外语条件
5.留基委公派留学可以申请哪些大学
6.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介绍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是什么意思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举措。
其中含义:
据现代化建设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派往科技教育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公派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
国家基金委宗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公派留学生的条件: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公派出国的条件、期限和方法:
1、公费出国留学的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具有中国国籍,须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优秀在校学生。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至6个月。
访问学者,包含博士后:公派留学期限是3至12个月。
博士研究生,也就是出国读博士:期限为36至48个月。
3、国家公派留学选拔方法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以及专家评审、择优录取。只要符合公派留学条件,只要是中国公民便可按程序申请。申请时间通常为每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条件是:
一、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不同学历需满足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4、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什么大学的研究生才能申请公费出国
一般是签约的“211”工程院校、“985”院校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但尚未签约高校的师生,也可以申请进行公派留学。
为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的人才,国家留学基金设立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至2013年,签约高校已基本覆盖“211”工程院校和“985”院校。尚未签约高校的师生,也可以申请进行公派留学。
到2013年,签约高校已覆盖“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高校。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底新增了74所“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
扩展资料: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相关计划:
1、2019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0000名。
2、主要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本科插班生(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3–12个月。注:2019年不再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但仍可通过其它项目选派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百度百科-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留学网-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公派留学外语条件
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硕士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二、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申请时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合格标准同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博士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如被录取,派出前须达到以下要求:
(1)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合格标准;同时,须在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
(2)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
(3)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均需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考试达到相关语种合格标准。
三、本科插班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合格标准同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关于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外语培训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考试时间请在每年一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2. 参加英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参加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培训者,可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亦可在录取后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到相应培训部参加培训。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3.参加培训的人员入学前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留基委公派留学可以申请哪些大学
留基委公派留学可以申请大学如下
清华,北大,中国科技大,南京大学
1._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2._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_高校合作项目(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_48个月 , 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介绍
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条件是很多比较关心的内容,那么具体的一些事项有哪些呢?跟着来看看吧!欢迎阅读。
解析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2017年包括的主要项目为: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350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10000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选派800人);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5000人);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3900人);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选派3400人);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2300人);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选派300人);国外合作项目(选派3300人)。
选派计划和主要项目:
2017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主要项目: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9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 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 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9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 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40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8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600人。
7. 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2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 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33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 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申请及录取流程:
步骤一:查阅2017年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
步骤二:查阅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
步骤三: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详见“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步骤四: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步骤五:向受理单位(含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互换项目院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机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在派出前将公证后的协议书邮寄或面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按要求交存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定机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预领奖学金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原件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
留学人员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及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报到、提取保证金等手续。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今天的讨论已经涵盖了“国家公派博士后留学项目”的各个方面。我希望您能够从中获得所需的信息,并利用这些知识在将来的学习和生活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讨论,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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