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派留学博士后待遇_山东省公派留学博士后待遇怎么样
山东省公派留学博士后待遇_山东省公派留学博士后待遇怎么样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析一下“山东省公派留学博士后待遇”的优缺点。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合,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分析吧。
文章目录列表:
1.出国补助标准20222.公派出国留学读博士学位国家每月发多少补助?
3.青岛大学博士引进待遇
4.国家博士后待遇规定
5.博士后的福利待遇
6.山东省农科院博士后待遇
出国补助标准2022
公派研究生、访问学者、博士后。
1、公派研究生: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前,可以申请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0元人民币(含生活费、住宿费、健康保险费等)。
2、访问学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访问学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出国补助,具体标准因国家和项目不同而有所不同。
3、博士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获得每人人民币40万元的资助。
公派出国留学读博士学位国家每月发多少补助?
视所在国家具体情况定,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 出国进修人员和访同学者,在批准出国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并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其受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年限,在国内计入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入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 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并对部门、地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的经费开支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经费的具体管理,由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专人负责或由使、领馆财务部门代管。
4. 对公派出国研究生留学年限及在国外期间国内工资(或生活补助费)待遇和演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
5. 国内大学本科毕业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年限,根据各国不同情况都有规定。公派出国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确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者,可按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办法办理延期手续。
6. 公派出国研究生,如出国前系国内在学研究生,其享受的国内生活补助费,自离境之次月起停发。
7. 1986年12月31日以前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出国后由原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的,发放年限以附表规定的公派出国研究生攻读外国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限为准。超过附表规定年限者,其国内工资停发。
8.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如出国前系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包括在职研究生),学成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其在附表规定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年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
9. 1979年1月1日以后出国的公派研究生,在规定的年限(包括经批准延期的时间)内获得博士学位,并按规定的留学期限(包括获得博士学位后经批准延期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时间)回国的,按其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时间计算工龄。
青岛大学博士引进待遇
青岛大学博士引进待遇好,工资高。
青年博士:国家政策性工资;学校提供安家补贴20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
特别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34.6万元(税前);重点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9.6万元(税前);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25.6万元(税前);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年薪约18.6万元(税前)。对于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连续三年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
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起报名。
报名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直接递交材料等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
报名材料: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青岛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青岛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
国家博士后待遇规定
法律分析:自2015年8月1日起,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每人每年8万元。
法律依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博士后日常经费是用于博士后人员日常生活和日常公用的专项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和设站单位筹资。
第三十七条 人事部和财政部确定国家资助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制定国家日常经费资助年度计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站单位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其日常经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的通知》 一、自2015年8月1日起,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万元。
博士后的福利待遇
(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站和第二站期间的职务工资,分别按讲师职务工资标准的第四档和第五档确定。其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按所在设站单位的类别,由设站单位(含接受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的非设站单位)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量,比照所在设站单位同类人员确定。
(2)各设站单位应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对连续两个年度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第一、二站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后,各设站单位应将其在站期间工作、升级考核情况介绍到接受单位,在接受单位未聘任其正式专业技术职务前,仍按在站期间确定的工资标准领取工资,聘任正式专业技术职务后,按所聘职务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但不应低于在期间的工资标准。
(4)企业博士后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实际收入应与企业同岗位、同资历工作人员的收入相当。如其工资、津补贴总额相对较低,差额部分由试点企业根据企业财务规定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情况予以补足。
(5)在站的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其工资待遇按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参见《关于军队博士后流动站和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3]政联字第4号)。
(6)博士后除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生活福利待遇(包括奖金、公费医疗、困难补助、探亲、书报补贴等)外,并享受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
山东省农科院博士后待遇
好。
1、山东省农科院博士后在待遇方面提供较好的福利,包含高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福利、住房补贴和提供住房。
2、山东省农科院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丰富的科研资源。
好了,关于“山东省公派留学博士后待遇”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山东省公派留学博士后待遇”,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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