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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落户上海买房条件

2024-03-13 20:00分类: 留学条件 阅读:

1、留学生落户上海条件

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如下:

1、学历要求:留学生必须在国外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需要在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工作。毕业院校要求,留学生必须在世界知名大学或一流学科攻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需要在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工作。

2、社保要求:留学生需要在上海工作,并且缴纳社保达到一定时间。具体要求为,在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并且在上海缴纳社保满一年;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则需要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

3、年龄要求:留学生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则需要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婚姻要求,留学生必须为未婚或者已婚未育。如果在上海工作期间更换工作单位,则需要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

上海的相关内容

1、地理位置:上海位于中国东部沿海,长江入海口处,与江苏省和浙江省相邻。历史和文化,上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底蕴。自20世纪初以来,上海成为了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城市,保存了大量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

2、经济:上海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拥有强大的工业、商业、金融和贸易实力。外滩是上海的金融中心,拥有众多国内外银行的总部和分支机构。旅游景点,上海有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如外滩、城隍庙、南京路步行街、豫园等。这些景点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3、交通:上海拥有发达的交通网络,包括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多种交通方式。此外,上海还拥有发达的航空运输网络,有多个国际机场和国内主要城市的航线。教育和科研,上海有许多著名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

2、想要定居上海,上海落户有什么要求呢?

上海落户2020新政改革,明确指出“基于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新趋势,以及上海所面临的人才不足和各地人才竞争形势,对上海居住证转户籍人口提出一个基本的政策设计框架”。本文我们来细说一番留学生落户上海,针对人才落户的新政条件,本文重点来说对于不符合上海落户条件的客户通过留学来进行来进行落户!来让大家详细了解上海落户的条件,以及外地人可以通过哪种途径落户!

首先来说直接落户的情形,在国外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知名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技术和科研职务,或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在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在本市全日制工作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优先落户的情形,被列入《上海市科技创新职业名录》的用人单位,由本市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基础研究领域的用人单位引荐,在境外高水平大学取得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海外留学生,在本市全日制工作并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后,可以申请落户。想要落户的朋友可以在上海落户认可的世界名校名单里进行一个学历提升也是可以落户的哦!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报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接下来给重点说一下留学生关于留学生落户上海首要满足的三大条件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

海归学士

1. 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累计学习时间2年以上

2. 国内外联合培养本科,需获得国内外三张证书

该学校是在上海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之中!

海归硕士

1. 国内本科/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国外研究生高校无学校排名限制

2. 国内本科/研究生非“双一流”高校,国外研究生高水平院校

3. 国外高校本科+研究生

海归博士,无学校排名限制

进修访学:国内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务,国外进修/访学1年以上

该学校是在上海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毕业院校参考名单之中!

如果搞不清楚要交几倍社保以及学历是否符合条件的话也欢迎来咨

公司资质

第一: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第二: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不清楚这些的可以在人才市场查到公司是否有落户资格,也可以在人才市场查到公司有没有进入黑名单。

对单位资质不确定的,建议是了解清楚再选择单位,可以咨询。

社保基数

①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社保基数≥9339元

②目前社保基数<9339元,最好更换新单位,且社保基数≥9339元,因为社保基数达标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始累计。

需要注意:如果社保基数满足了,但是公司给你所报的税过低,没有达标,也是需要重新累积的。

上海落户办理流程

第一个是审核材料的初审阶段:也是最难的第一步,就是官方工作人员在判断你是否具有落户上海的资质,在这一阶段需要你完成申请、交资料、调档、预约等手续,每一步都非常重要,错一步就要回到前一步重新办。

第二个阶段是办理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阶段:就是你已经被初步评定为可以拥有上海户口,但是相关部门需要再一次的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拥有上海户口,审核不通过则需要补交审核材料。

也许大家会觉得第一阶段顺利通过就能妥妥地拿到上海户口了,而有不少个例已经证明,其实到了第二阶段如果不仔细办理,勤跑流程,是非常容易落不了户的。在第二个阶段翻车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所以,要想安安心心把落户这件事情办妥,就老老实实按规定办流程。

上海落户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 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 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员工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 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4. 符合第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注: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交下列材料

1.) 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薄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 )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总的看来,对于符合上海落户海外高校本科未毕业,又需要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认证,在此时同学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一个最好的学位,以获得最佳的竞争力,可以进行留服认证把自己学业搞定。也可以申请硕士,这是最好的选择。英国、新加坡等在上海落户名单里院校的硕士,仅需要1年时间就可以读完,且认可度广,含金量高。1年时间既在学位上有了突破,让自己得到提升,同时大大降低留学成本。不过正常情况下本科未毕业是不能申请到硕士的,但通过一些方式方法,也是可行的,从而助力上海落户。

3、2020年留学生上海落户最新政策是什么?

政策如下:

1、学历要求

① 国内211或者境外500强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要求: 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倍社保基数。

例:

a. 目前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建议社保基数≥9500元。

b. 2020年3月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8211元。

c. 2020年4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 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9500元。

② 国内非211或者境外非500强高校毕业。

要求: 在同一家公司连续6个月缴纳1.5倍社保基数。

例:

a. 目前还在找工作或者刚刚入职的留学生: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4250元。

b. 2020年3月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2317元。

c. 2020年4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建议报税工资≥社保基数≥14250元。

2. 就职企业要求

① 注册资金问题

公司开户前需要注意相关注册资金问题,如若不满足以下要点将无法通过公司资质审核。

A. 签约工作单位为上海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B. 若签约单位上海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金需要100万以上(含100万)。

(备:同时总公司需要出具人事授权书原件)。

② 其他注意要求

A. 许可经营的类公司,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

B. 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相关批准证书。

③ 外企注册资金问题

外企注册的时候是以注册时候的外币以当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如果够100万元人民币即可。

3. 累计待业时间

条例中指出 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两年。

此处的“两年”是指留学生回国至落户申请时候累计未缴纳社保和个税时间≤24个月。

备:待业时间的开始时间是以课程结束护照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并非以毕业证发证日期和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签发日期计算。

注意:

这里的未工作时间,意思是你只要在这期间有进行过社保或者个税的缴纳,就不会计入你的累计待业时间,当然了首份工作在上海是前提。

例: 假设留学生是2016年回国的,只要累计至今的待业时间没有超过24个月,即没有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时间没超过“两年”都可申请留学生落户办理!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

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4、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

1、在国外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5、2022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留学生直接落户上海!重大调整!

今年可谓是留学生落户上海最好的时间,各种政策都放开了,部门留学生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另一部分半年落户上海,对社保没有要求,之前回国的留学生也同样可以落户上海,想获得上海户口的同学要抓紧时间了。

一、世界排名前50院校直接落户上海
上海人社局认定的世界前50院校名单,共有73所院校,从这些院校毕业的留学生,没有要求,来沪全职工作,符合留学生落户的基础条件就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其中,美国32所,英国8所,澳大利亚6所,法国4所,中国香港、德国、加拿大各3所,新加坡、瑞士、日本、荷兰、韩国各2所,比利时、丹麦、瑞典、沙特各1所。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国(境)外本科 +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0。
社保基数: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
待试用期结束后再提交申请;
无试用期的同学,工作一个月以后提交申请。
社保个税: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二、世界排名前51-100院校直接落户上海
上海人社局认定的世界前51-100院校名单,共有76所院校,从这些院校毕业的留学生,来沪全职工作,符合留学生落户的基础条件,缴纳6个月社保就能落户!没有社保基数和工作要求!
其中,美国19所,英国9所,荷兰6所,德国5所,韩国、日本、瑞典各4所,瑞士、以色列各3所,澳大利亚、丹麦、加拿大、中国香港各2所,阿根廷、比利时、俄罗斯、法国、芬兰、马来西亚、挪威、沙特、西班牙、新西兰、中国台湾各1所。
学历要求:
国(境)外本科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国(境)外本科 + 国(境)外硕士世界排名前51-100。
社保基数:无社保基数要求。
缴纳时长: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后申请。
社保个税: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公司要求:注册地在上海,注册资金100万及以上,未上人才大厦黑名单,无不良记录。
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注意:派遣合同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除非是在人才中心备案的储备人才)。
其它要求:
1、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2、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3、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三、世界排名前100以外院校落户上海要求
世界大学排名100以外院校的留学生,根据院校排名情况,缴纳6个月1倍社保或者12个月1.5倍社保即可申请落户上海,具体要求可到上海人才中心落户申报系统查看。

四、留学生落户上海常见问题
1、新增政策持续到什么时候?
现在已经开通申报通道,持续至2025年12月30日。
2、新政是否可以适用于往届生?
此次留学生落户新政不仅限于应届生,满足留学毕业回国后2年内来沪持续工作的往届生也适用。
3、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问题?
留学生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办理时剩余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
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另外,试用期期间缴纳的社保是可以算入落户社保累计时间的。
4、毕业回国在其他城市落户过,还可以走新政落户上海吗?
可以的,不影响,只需要满足毕业回国2年内来上海工作缴纳社保就可以。
5、申请落户时的社保记录必须在同一家公司吗?
是的,而且必须是连续缴纳的才可以。

针对下列情况,需要帮助的同学可以联系我们:
1、没找到工作,打算先落户在上海;
2、去外地工作,但想先申落户上海;
3、签约形式或签约单位不符合要求;
4、没时间办理或想找人帮忙代办;

6、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一、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学历学位要求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二、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回国后要求

回国后待业期2年内

(1)政策对回国后的要求有所放松:

“回国后两年内开始并持续在上海工作”(公司所在地、个税、社保在上海)。

(2)回国时间的界定如下:

拿到毕业证再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还没拿到毕业证,结课后就回国的:以留学毕业(一般为获得证书时间)前末次入境时间为准。

毕业后,有国外工作经历的:以结束境外工作后首次入境时间为准。

三、上海留学生落户之个税和社保问题

(1)2021年7月1日起,1倍社保基数要求10338元;1.5倍15507元。

(2)入职公司后,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缴纳社保的单位不是同一个,就无法申请落户,劳务派遣制也是不能落户上海的。

(3)个税和社保需匹配,漏税需要补缴,但补缴是不算在累计期间内的。

(4)办理落户手续中途是不可以离职的,需要等落户通过后才可以,如果碰上公司信息变更需要及时更新。

四、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入职公司问题

总公司资格需注意

(1)公司注册地为上海。

(2)公司注册资金(含)100万人民币。

(3)公司无不良诚信记录。

分公司也要注意:

(1)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分公司签订。

(3)社保和个税也要由分公司缴纳,不可以委托第三方缴纳。

五、上海留学生落户之个人问题

(1)不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得有超生、未婚先孕等情况。

(2)不能有违法乱纪等行为。

(3)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7、国外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如果符合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条件的留学生,在上海市将要连续工作两年并于上海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如果在国外高校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学习时间子在一年以上,或者在国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的,,只要在上海市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且社保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8、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

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备受人们的关注,随着上海逐渐的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到上海,并且喜欢上上海,这个时候大家都想留在上海,留在中国,并且在这里落户,但是作为留学生是需要符合落户政策还行,还有就是要在上海买房,也要提前知道买房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如下:

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

1、留学生上海落户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2、留学生上海落户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留学生上海落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

1、上海买房商业贷款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首付比例仍为30%,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低首付比例为20%;调高对第二套改善型购房的首付比例至普通商品房50%和非普通商品房70%、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高限额下调10万元;

(2)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行发放贷款;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40倍下降到30倍;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40%。

当我们跟随小编对留学生上海落户政策?上海买房政策有哪些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知道了不仅在上海买房会受到政策的限制,要是想在上海落户就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的,需要复活的条件还是挺多的,即使符合条件了,也要看你能不能贷款,能贷款才能买房子。

9、2022年留学生落户上海最新政策!满足条件来沪工作后直接落户上海!

2022年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放宽了很多,对于符合条件的,来沪工作后直接落户上海,无需缴纳社保,主要是看院校及其学历,那么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政策到底有哪些呢?需要什么落户条件呢?
一、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及条件
新政策1: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0院校的留学生,无需社保缴纳基数和缴纳时间要求,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落户上海。
新政策2: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1-100院校的留学生,全职来沪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即可落户上海。
【缴纳时长】:待试用期结束后再提交申请;无试用期的同学,工作一个月以后提交申请。
【社保个税】: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
【两年时间】: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
【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1、本科:720天及以上;2、硕士:180天及以上;3、博士:360天及以上
(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
(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
二、留学生落户上海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目前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中,社保和个税的合理匹配方式具体为:
1 社保基数达标1倍基数≥10338,1.5倍基数≥15507个税达标(即税前月工资收入达标):1倍税前月工资收入≥10338,1.5倍前月工资收入≥15507。
2 社保、个税缴纳月份对应例如9月社保达标,同时9月个税达标,则9月算一个月。
3 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一致例如社保个税的单位名字同为A公司(如果为A集团旗下的2个不同子公司,则不可以)社保个税需同一个公司、连续按时缴纳(断缴、补缴、少缴等不予认可)。

三、留学生落户上海4种社保缴纳标准
1、新政直接落户:
(无需缴纳,直接落户)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博士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生
2、无社保基数要求累积半年:
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的留学生科创企业工作的高水平大学毕业紧缺专业留学生
3、1倍社保基数累积半年:
国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国外本科+国外硕士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4、1.5倍社保基数累积一年: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国内专科+国外硕士国内专科+国外本科(含转学分)+国外硕士HND+国外硕士非全日制国内本科+国外硕士

四、留学生落户上海流程及步骤
在材料递交后,等批复的过程中,为了节省后续流程时间,建议先找房东办理租赁备案,房东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都要),租赁合同。
办理状态从审核中变为“审批通过,请等待材料打印”,就可以让家人把档案调到上海、拿到批复同时办理准迁证和调档,再去带上准迁证回老家办理户口迁出拿到了《户口迁移证》。
再带上《迁移证》,去梅园路去拿户口证明信,还有档案归档,拿到以后就是回派出所拍照了,当场办好户口卡,户口卡是三年有效期。
1、交材料前等社保时,建议提前准备这些。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这个有就提供,没有可以不用提供,但是还是带上好),学历认证。
(2)尽早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置下社保密码,方便以后网上查询
(3)回国后(入境日开始算)6个月没有工作的需要档案保管地出具《待业证明》
(4)如果回国后换过公司的,把之前公司的合同,离职证明都准备好
2、等批复时:办理租赁备案。房东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所有产权人的 身份证都要),租赁合同(可以重新拟定)。有的社区需要先去派出所办理信息证明,派出所是要上门查房的。
3、拿到批复后:
(1)调档。可以不用自己回家,家人可以代办的。
(2)千万千万不要辞职。
(3)申请准迁证。
把批复还有其他需要的材料,递交到派出所户籍科,一般现场领取准迁证。

10、留学硕士上海落户条件

(一)来沪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毕业生参照“211”高校毕业生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

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二)来沪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要求同上)或符合第4项条件,来上海创办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本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同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上海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发布的学校名单确认后予以公布。

上述名单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对新增的院校名单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予以公布。

同时,留学人员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教育部认可的范围。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在1年(含)以上,且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在6个月(含)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留学回国人员年龄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先在上海人社网上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然后备齐相关书面材料到受理部门(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申报。

(二)受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约定补正的期限。逾期仍不能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受理部门对予以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审核。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按照规定,对初审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五)审核通过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将审核通过的意见反馈受理部门,并将审核通过的落户名单汇总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10个工作日一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将名单转发至各区县公安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出具书面《不予审批决定书》。

(六)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落户确认单、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批件制作。

(七)申请单位凭相关证明领取批件后办理户口迁移、申报、人事档案调动等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国(境)外毕业证书、成绩单;属于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出国(境)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境)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在国(境)外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须附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四)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出国前为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五)在沪落户地址证明。落户地址为个人购买的产权房的,提供房产证;落户地址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居民户口簿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落户地址为集体户口的,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单位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持国外结(离)婚证明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七)子女出生证明(在国外出生的,另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翻译件)及合法生育的证明。

(八)在沪档案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如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保管证明。

(九)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证明(社保缴费基数和期限由社保系统提供;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社保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须提供正式录用或编制内聘用相关证明);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须附劳动用工手册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十)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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