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指南网

您好,欢迎访问留学指南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2026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01-19 18:00分类: 教育知识 阅读:

2026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全面解析

一、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基本概况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作为河北省教育厅直属厅级事业单位,自1992年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始终肩负着主管全省高、中等教育考试与招生工作的重任。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的坚强领导下,该院依据教育部相关指示与要求,深度参与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及办法的制定与执行,为河北省教育事业的稳健发展筑牢了坚实根基。

2wFt6.jpg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坐落于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这一地理位置不仅便于其与各级教育机构及考生进行高效沟通与协作,更彰显了其在河北省教育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作为公益二类正厅级事业单位,其内部组织架构严谨且完善,下设办公室、自学考试处、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招生处、中师中专招生处、信息处、培训指导处等多个处室,各处室分工明确、协同运作,共同推动着河北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架构与职能分工

办公室

办公室作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综合性处室,承担着全院日常行政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人事文秘管理以及老干部管理等多项关键职责。其下设人秘科、行政科和财务科,以服务各处室为根本原则,为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财务和人力保障。在行政管理方面,办公室负责协调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各项政策与指令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传达与执行;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把控经费使用,确保资金合理分配与高效利用,为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在人事文秘管理方面,精心组织人员招聘、培训与考核工作,同时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与归档,为考试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自学考试处

自学考试处是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自学考试工作的核心部门,其工作范畴广泛且细致。从各专业考试计划的精心制定,到各专业课程考试命题、制卷的严谨组织;从全省自学考试的统筹安排,到阅卷、登分工作的公正公平;再到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审核与颁发,每一个环节都凝聚着自学考试处工作人员的心血与智慧。此外,该处还积极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保险证券考试、英语等级考试以及学历文凭学校的部分考试,为考生提供了多元化的考试选择与发展路径。在考试组织过程中,自学考试处始终坚持严格的标准与规范,确保考试的权威性与公正性,为考生营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

普通高校招生处

普通高校招生处肩负着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重要使命,其工作贯穿于高考报名、政审、体检、面试以及考试组织等各个环节。在高考报名阶段,该处精心制定报名政策与流程,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顺利报名;在政审、体检、面试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考生的综合素质符合高校招生要求;在考试组织方面,统筹安排音体美专业测试、对口招生技能考核和文化考试以及全国文化统考,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此外,普通高校招生处还负责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主观题评卷工作、成绩登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与审核工作、组建考生档案以及录取工作等,为考生顺利进入理想高校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与保障。

成人招生处

成人招生处主要负责全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该处精心拟定河北省招生文件,根据国家及省下达的成人大、中专招生计划,认真核实生源计划并及时向考生公布。同时,定期召开全省招生工作会议及考务工作会议,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安排。在招生过程中,成人招生处严格组织报名、考试、阅卷、登统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此外,该处还负责全省专科第二学历的审查录取工作,为有意愿提升学历的考生提供了便捷的渠道。成人高等学校涵盖经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以及以教师班、成人脱产班、函授部、夜大学形式举办的成人学历教育和普通高等学校等多种类型,为不同需求的考生提供了多样化的学习选择。

中师中专招生处

中师中专招生处的工作涉及中考、中师招生等多个方面,其职责繁重且关键。该处负责起草、印发有关中考、中师招生方面的文件,为招生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导;组织召开中考和中专、中师学校招生工作会、研讨会、总结会等会议,及时传达招生政策与要求,总结经验教训,推动招生工作不断完善;负责中考考务工作,确保中考的顺利进行;负责中央部委属、外省市属、省属和市属跨市招生的中专、中师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汇总、印发工作,为考生提供全面的招生信息;负责中专体育、艺术学校(专业)招生简章审查、招生录取工作,确保特色专业招生的质量;负责部分学校实践生招生工作,为实践型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负责中专、中师招生录取组织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准确无误;负责省属中专直接招生录取工作,为省属中专学校选拔优秀人才;负责中考和中专、中师招生的宣传工作,提高招生政策的知晓度;负责与教育部和省计委、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及各市、中专学校招生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形成招生工作的强大合力。

信息处

信息处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承担着多项关键任务。密切配合各项招生、考试业务工作,为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全面的信息服务支持;负责招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分类与管理,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外界发布招生考试工作信息,如利用168及网上查询等方式,为考生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负责本院和各处室有关软件的开发和协调工作,推动考试招生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负责全院计算机技术培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负责院内计算机管理和网络建设、管理,确保院内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利用院信息网和招生考试信息,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信息增值,为考生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在普通高校招生、成人招生工作中,信息处负责计算机管理、运用和考生信息的流转、储存、上报和下发,招生计划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机读评卷,登分及录取中微机调档、统计和打印录取名册、网上录取,向新闻媒体提供录取信息和统计信息,招生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的研究开发等工作;在自学考试、等级考试工作中,负责自学考试子网及管理软件的维护、升级,信息的流转、储存、上报和下发,登统、机读评卷,向新闻媒体提供成绩信息,预测毕业生、打印毕业生名册,打印各类证书,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的研究开发等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负责计算机信息采集、整理和运用,报名信息的采集,成绩合盘、整理和反馈考试成绩,打印录取名册等工作;在网络建设与网络管理方面,在院网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试院网络初建、集成和开发,进行网络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网络用户、公共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和服务器等的维护,保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综合业务信息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

培训指导处

培训指导处主要负责承办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各类会议和业务培训活动,通过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与指导,为全院干部职工及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学习与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同时,该处还负责资料发行工作,发行各类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为考生备考提供有力的支持。《河北自学考试》月刊作为该处的重要资料之一,以其丰富的内容、专业的指导,成为自学考试考生的良师益友,为考生提供了全面的考试信息与备考策略。

三、2026年重点工作与政策动态

普通专升本考试政策调整

2026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在普通专升本考试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要政策调整,旨在为更多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升学机会,促进教育公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在招生对象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各类考生的范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限定为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且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继续享受专项计划政策,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考生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报考“专升本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条件也更加明确,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6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或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5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已报考过2025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及2026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已取得退役证)等情形之一的,均可报考。其中,符合条件的2026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6年或2027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同时,根据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规模足额安排招生计划,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此外,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且获得教育部主办的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高职组)金奖和银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和银奖,以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国赛金奖和银奖者,作为技能拔尖人才,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后可向河北省一所职业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经申请的职业本科高校进行资格审核后,由学校直接录取,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在报名时间及流程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划与安排。各类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遵循相应报名流程填报信息,选择报考专业。网上缴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相关报考信息;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费不予退还;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技能拔尖人才考生需在2026年3月4日9时至16日17时完成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并进行网上缴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则需分两个阶段进行报名,第一阶段为3月4日9时至8日17时完成网上注册及信息填报,等待资格审核,第二阶段为3月11日17时后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的须于16日17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未通过的,须于16日17时前按系统提示补充材料或修改相关信息。在材料上传方面,各类考生也有不同要求,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合格证书等佐证材料照片;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须上传原建档立卡证明材料(“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局或承担相应职责部门公章)照片;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上传考生本人身份证、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学历或学籍材料(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照片,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上传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照片。

在考试安排方面,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调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类及科目设置的通知》要求,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设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核(简称“专业综合考核”)两部分,总分500分。公共文化考试包含政治、英语2个科目,每科目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考核包含专业考核科目1和专业考核科目2,每科目满分150分。各类考生具体考试科目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考试将于2026年4月18日举行,上午及下午两科考试间隔的15分钟用于收、发试卷,期间不允许考生离开座位。考试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教育考试中心)安排的考点进行,考生可于2026年4月12日后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规定材料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在志愿填报及录取方面,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拟于5月中下旬发布2026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安排,考生需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等待录取结果。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进展

2026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方面持续推进,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精心组织各项工作,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在招生计划制定方面,根据国家及省下达的成人大、中专招生计划,认真核实生源计划,并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满足不同考生的学习需求。同时,及时向考生公布招生计划,让考生充分了解招生信息,为报考提供参考。

在招生文件拟定方面,依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精心拟定河北省招生文件,明确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各项政策规定,为招生工作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导。

在考务工作组织方面,定期召开全省招生工作会议及考务工作会议,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安排,强调考务工作的重要性与严肃性,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严格遵守考务工作规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在考试过程中,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监督,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在录取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工作。对录取结果进行认真审核与确认,确保录取工作的准确无误。同时,及时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让考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

自学考试工作创新发展

2026年,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在自学考试工作方面不断创新发展,积极适应社会需求和考生学习需求的变化,为考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专业考试计划制定方面,紧密结合社会发展趋势和行业需求,对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进行适时调整与优化,增加一些新兴专业和热门专业的设置,为考生提供更多的学习选择和发展机会。同时,对各专业课程考试大纲进行修订与完善,确保考试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提高考生的学习效果和考试通过率。

在考试组织与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完善考试管理制度,加强对考点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同时,积极推进自学考试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考试组织与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例如,进一步完善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查询、报名、缴费等服务;推广使用机读评卷技术,提高评卷效率和准确性;加强考试数据分析与利用,为教学改进和考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毕业审定与证书颁发方面,严格按照毕业审定标准,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实践课程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能够顺利毕业。同时,加强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管理,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在证书颁发过程中,及时为考生办理证书发放手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考生提供证书查询服务,方便考生查询和使用证书。

四、服务考生与社会举措

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率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考试招生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发展,为考生和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在网站建设方面,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优化网站界面设计,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用户体验。丰富网站内容,及时发布各类考试招生政策、通知公告、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为考生提供全面的信息查询服务。同时,开设在线咨询、投诉举报等栏目,及时解答考生的疑问,处理考生的投诉举报,为考生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

在信息系统开发与应用方面,开发了一系列考试招生信息系统,如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等,实现了考试报名、缴费、信息查询、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的网上办理,大大提高了考试招生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考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在移动服务应用方面,推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手机客户端,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移动服务。考生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查询考试招生信息、进行报名缴费、填报志愿等操作,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同时,手机客户端还具备消息推送功能,及时向考生发送考试提醒、录取通知等重要信息,确保考生不会错过任何关键信息。

政策宣传与解读保障考生权益

为了让广大考生及时、准确地了解考试招生政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在官方网站和手机客户端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各类考试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包括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报考条件、报名流程、考试科目、录取原则等方面,让考生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政策规定。同时,发布政策问答、案例分析等内容,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政策。

通过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考试招生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合作,开设专题栏目,邀请专家学者对政策进行解读和评论;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政策信息、短视频等内容,以更加生动、形象的方式向考生传达政策精神。

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面对面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在活动现场,设置政策咨询台,安排专业人员为考生和家长解答疑问,发放政策宣传资料,让考生和家长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政策内容。同时,举办政策解读讲座,邀请教育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等为考生和家长进行政策解读和指导,帮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把握政策导向,合理规划升学路径。

考生咨询与投诉处理机制完善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建立了完善的考生咨询与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考生的关切和诉求,解决考生在考试招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设立专门的考生咨询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和处理考生的咨询与投诉。在工作时间,确保咨询热线和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无阻,及时解答考生的疑问,处理考生的投诉举报。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能够当场解答的,当场给予解答;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处理的,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考生答复。

建立考生咨询与投诉处理台账,对考生咨询与投诉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咨询与投诉的时间、内容、处理情况、答复结果等信息,以便对咨询与投诉问题进行跟踪和统计分析。通过对咨询与投诉问题的分析,及时发现考试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考试招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对考生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对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于在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处理不当的个人和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和问责处理,确保考生咨询与投诉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未来发展规划与展望

持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持续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提高考试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在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方面,进一步优化考试科目设置,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减少单纯记忆性内容的考查。探索多元化的考试形式,如增加实践操作考试、面试等环节,全面评价考生的能力和素质。同时,推进考试评价方式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评价体系,提高考试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招生录取机制改革方面,完善多元录取机制,综合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实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规模,提高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招生录取监督管理,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加强考试安全保障工作

考试安全是考试招生工作的生命线,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进一步加强考试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考试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在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强对考试安全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考试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发生考试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在考试安全技术防范方面,加大对考试安全技术防范的投入力度,推广使用先进的考试安全技术手段,如人脸识别技术、指纹识别技术、金属探测仪、信号屏蔽仪等,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和考试环境的监控,防止考生作弊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对考试数据的安全管理,采用加密技术对考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考生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在考试安全队伍建设方面,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定期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演练,提高考试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建立健全考试工作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对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激励考试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职责,做好考试安全保障工作。

提升服务考生与社会的能力水平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始终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考生与社会的能力水平,为考生和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微信号咨询

请添加微信号咨询:19071507959

在线报名

郑重声明:本文内容、数据、图表等来源于网络引用或其他公开资料,版权归属原作者、原发表出处。若版权所有方对本文的引用持有异议,请联系留学指南网,本方将及时处理。本文的引用仅供读者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目的。本文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网站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读者阅读本文后做出的决定或行为,是基于自主意愿和独立判断做出的,请读者明确相关结果。如需转载本方拥有版权的文章,请联系留学指南网www.liuxue678.com注明“转载原因”。未经允许私自转载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上一篇:2026年高等教育出版社

下一篇:暂无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留学指南网
返回顶部